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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视渐入佳境 商业模式应多样化
www.110.com 2010-08-02 10:52

  继中国网络电视台之后,上海文广和华数传媒也相继获得中国互联网电视牌照。至此,中国首批互联网电视牌照各有归属,互联网电视市场也从无序的状态逐步走向规范化。

  牌照发放之后,3家企业迅速与电视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总裁励怡青在接受《中国电(600795,股吧)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TCL合作之后,我们还将积极与其他厂家洽谈合作事宜。”目前,TCL、海信、长虹、清华同方等终端厂商纷纷与获得牌照的内容商建立了合作关系。然而,牌照发放之后,终端厂商与内容提供商之间的合作模式还未确定,互联网电视走向商业运营还有待时日。

  广电企业悉获牌照

  在3张互联网电视牌照发布之前,国内家电企业通过自建网站或者与网络视频公司合作的方式,将电视与互联网内容进行捆绑发展,此举在获得很好市场反响的同时,在内容监管方面也面临一些风险。

  牌照的发放对于终端厂商来说是重大利好。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TCL、长虹等企业通过自建网站和与内容商合作为用户提供了大量的网络内容,但是由于版权及内容可靠性等相关问题,终端厂商一直“战战兢兢”。

  去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此举被业内认为是国家广电总局加强对互联网电视监管的信号。

  此次获得牌照的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和华数传媒均为“广电系”的企业,也被人们称为“国家队”。通过与这支“国家队”合作,终端厂商找到了规避内容风险的“钥匙”。

  清华同方副总经理王向东向《中国电子报》记者表示,与中国网络电视台的合作,解决了互联网电视的内容供给问题,清华同方将获得海量正版内容的支持。

  “牌照的发放让互联网电视生产企业更加放心大胆地推产品。”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陶楠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说,“三网融合的互联网电视是TCL今后研发和销售的主力产品。”

  早在去年12月中国网络电视台成立时,四川长虹(600839,股吧)董事长赵勇就曾向《中国电子报》记者表示,中国网络电视台的成立,是互联网电视发展的一个重大契机,在未来发展道路上,长虹互联网电视和中国网络电视台将是密不可分的合作伙伴。

  今年3月,内容商与终端厂商用行动验证了赵勇的话。记者了解到,在牌照发放的刺激下,目前国内主流彩电厂商已分别与获得牌照的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其中包括TCL多媒体与杭州华数、海信电器(600060,股吧)与上海文广、清华同方与中国网络电视台等。

  银河证券分析师朱力军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发放,确定了未来互联网电视的发展方向,顺应了三网融合的潮流,将有效拉动硬件制造商的产品销售。

  产业链多方受益

  “互联网电视是三网融合的重要载体之一,它的健康发展,对推进三网融合有积极的作用,包括内容商、整机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在内的产业链多环节都将受益。”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郝亚斌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

  对3家已经取得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广电系企业来说,这无疑是继获得IPTV牌照之后,获得的又一政策利好。不过,与蓬勃发展的互联网电视相比,IPTV的市场显然要小得多。

  据了解,2010年国内平板电视的销量有望突破3500万台,主流家电企业均表示在产品中标配互联网功能,这意味着互联网电视潜在用户数至少为千万级,而目前IPTV全国用户数不到500万。

  “杭州华数已建成全国最大的数字节目内容库,在影视、音乐、教育等方面储备了数百万小时的内容,与家电企业的合作方式目前主要以内容打包为主。”励怡青向记者表示,“这次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发放,使华数在拥有有线网络传输、宽带接入、互动点播等业务之后,又进入了全新的业务领域。”

  当然,互联网电视牌照发放后,受益的不仅是终端企业、内容集成商,电信运营商也将因此获得发展的动力。

  业内专家表示,对于三大电信运营商而言,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出现,可以使其近一两年推进的“光纤到户”计划能够有“英雄用武之地”,毕竟投巨资改造后的宽带网络是需要不断有内容在上面“跑”才会缩短资金回收时间的。

  对普通消费者而言,他们在传统的有线电视网络及新兴的IPTV收视通道之外,又将能充分利用家中的宽带网络,通过电视机接收正版互联网内容,无疑会获得更丰富、更新颖的用户体验。

  商业模式仍未确立

  尽管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发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内容合法化的问题,但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问题还要继续考验彩电企业和广电内容商,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要尽快明晰商业模式。

  从目前看,围绕互联网电视的合作模式最有可能为:中国网络电视台、杭州华数、上海文广等获得牌照的节目集成商将节目打包集成后,按照年度合作协议卖给TCL等彩电厂商,彩电厂商将内容放在自己开发的内容平台上与电视捆绑销售。

  “目前我们和TCL的合作方式为内容打包的形式,未来可能会采取35元包月或者单点收费的模式。”励怡青表示,“互联网电视具体的商业模式其实并不清晰,大家都还在探索,但不论哪种收费模式或商业模式都必须得到消费者的认可,这样才能真正将互联网电视推广开。”

  创维集团副总裁杨东文表示,在互联网电视的商业模式上,还没有成熟的解决方案。如果一直不向消费者收费,企业可能无法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在互联网电视内容上的投入。

  郝亚斌向记者表示:“牌照发放本身是件好事,但我们也有一些担忧,那就是内容商相对比较强势的地位,会不会给整机企业带来过多的成本增加。我希望彩电企业与内容商能建立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性商业模式。”

  另外,目前拿到牌照的都是广电系内容商,很多非广电系的企业能否在今后拿到牌照也存在很大的疑问。对此,郝亚斌认为,希望未来有更多的内容商拿到牌照,彩电企业并不希望出现内容被垄断的局面。

  易观国际分析师陈寿送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在三网融合的趋势下,广电会将有限的牌照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样不仅可以调控互联网电视的发展,而且可以避免其和广电的数字电视业务形成冲突。

  其实,记者发现,TCL、海信等企业也并没有完全将合作对象圈定在目前拿到牌照的几家企业身上。TCL多媒体中国业务中心副总经理李璐告诉记者:“我们的合作对象不会仅限于广电内容商,TCL自己的内容公司以及未来取得牌照的内容商都是可以合作的。”

  海信电器多媒体研发中心副总工程师菅怀刚则表示:“我们与新浪等网站的合作还在继续,只要双方合作的内容合法健康且能够保护正版版权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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