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络法律 > 网络安全与犯罪 >
【网络安全与犯罪】木马病毒背后的巨大利益链
www.110.com 2010-08-02 10:52

   “经过杀毒日志分析后,我们发现‘磁碟机’病毒并不是单独作战,它还会下载‘AV终结者’、‘机器狗’病毒,这三者之间有着惊人相似的攻击手段并且相互感染,纷纷充当了其他木马传播的通道。”金山毒霸反病毒工程师李铁军告诉记者,这些被统称为“木马下载器”的病毒就像艾滋病病毒一样,破坏计算机的免疫系统,“病人”最终会死于各种病原体导致的并发症,而不是艾滋病病毒本身。而这招擒贼先擒王之计,正是目前病毒对抗杀毒软件的计策。

  据介绍,“木马下载器”并不亲自盗号,但是它们可以对抗安全软件和系统自带安全工具对系统的保护,然后再下载各种各样的木马,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其他木马能畅通无阻地进入用户的电脑,合伙盗取用户的虚拟财产。

  “‘磁碟机’病毒是一个具有明确经济目的的病毒制造团伙所为!”瑞星安全专家告诉记者,这个团伙借鉴了已经被逮捕的“熊猫烧香”病毒团伙的犯罪经验,非常狡猾,在反攻杀毒软件能力、传播能力、自我保护和隐藏能力、病毒变种和自我更新速度、破坏性等方面都下足了功夫,危害超过去年的“熊猫烧香”10倍。

  专家称病毒犯罪单打独斗时代已成过去

  “反病毒软件无法正常工作!”

  “可执行文件全都被病毒感染了!”

  “电脑系统蓝屏、死机,局域网已经瘫痪!”

  ……

  3月初到中旬的十多天里,越来越多的企业网络遭到了一种不知名病毒的“毒手”,它能够利用多种手段终止杀毒软件运行,并自动下载几十种盗号木马病毒,整个网络安全面临严重的病毒威胁。

  紧接着,金山、江民、瑞星等几家国内知名杀毒机构接连发出紧急病毒播报,将这种凶猛病毒正式命名为“磁碟机”。

  随后,“磁碟机”以惊人的速度更新,从原先的两天更新一次,到杀毒机构每天都能截获一到两个“磁碟机”的变种病毒。截至3月20日,“磁碟机”病毒变种已达107个,感染电脑数量达到上百万台。

  然而,随着3月19日最后一次变种出现后,“磁碟机”突然“熄火”了。

  这种病毒为何专门瞄准反病毒软件?干掉杀毒软件后,又是谁在实施这些盗窃行为?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一个若干年前入行的木马制作者———李岩(化名)。通过他的讲述,一种统称为“木马下载器”的病毒工具一点一点被揭露出来,整个互联网黑色产业链的最终控制者浮出水面。

  “木马下载器”带出“网络黑金”控制者

  李岩告诉记者,对于木马等各种病毒来说,要想在短期内获得最大收益,就要在被杀毒软件“剿灭”前进行推广。

  以前,靠做些“小马”,李岩的日子能凑合着过。随着杀毒软件一天几次升级,各种安全工具层出不穷,将木马直接种到别人机器的难度越来越大,一天能种四五台机器就不错了,而每台机器能带来的收益也大大缩减。

  这时,李岩发现一种宣称能直接干掉杀毒软件的工具开始在网络上贩卖。在某网站上的一则广告中这样写道:无论是金山毒霸还是瑞星,无论是卡巴还是诺顿,都能干掉,之后,你就放心大胆地种木马吧!

  同对方联系后,李岩得到了一个免费版,觉得不错,就掏钱买下了,也得到了更多附加功能。这就是目前正在发作的“磁碟机”病毒,属于“木马下载器”的一种。购买了“磁碟机”后,就可以通过“磁碟机”招商,成为渠道商。其他黑客想把自己的病毒加入这些渠道商的名单中,必须缴纳3000元左右的“入门费”。

  据李岩讲,像“磁碟机”这样的“木马下载器”之间也互相推送,就像正常的商业行为中的资源互换一样。比如,“磁碟机”也下载“AV终结者”、“机器狗”这样的木马下载器,病毒就可以通过这两个渠道进入用户电脑,通过哪个渠道进入的,就向哪个渠道交费。“现在是‘渠道为王’!”李岩说。

  至此,一条全新的链条形成,“渠道”开始站到了这个链条的最顶端。李岩说,一个制作木马下载器的程序员每月收益达10万元,控制这些程序员的幕后组织能得多少,难以估量。正是这些“幕后黑手”,掌握着整个黑色产业链的源头。

  “网络黑金”进入二次大分配时代

  “传统的利用浏览器挂木马不仅速度有限,而且官方发布的补丁很多,可利用的漏洞已经不多。而这种新的通道,可以让木马迅速在杀毒软件恢复元气之前得到自己想要的利益。”

  李岩告诉记者:“自动下载的盗号木马目前主要针对QQ号和游戏账号。虽然现在居民网上炒股较普遍,但盗取银行卡号终是有迹可寻,风险很大。而盗取QQ号,最值钱的并不是Q币,是用户联系人。”

  很多人或许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上线后发现朋友发来莫名其妙的留言,或是楚楚可怜地恳请你的帮助,最后都是让你拨打提示的电话。李岩说那是声讯公司的鬼把戏:“我跟他们接触过,这些公司从我手里买来大量的QQ号,一个号几分钱,一买就是几万个,然后利用所有的QQ用户资料,诱骗用户拨打声讯电话,不仅能一夜捞回本钱,还能赚个几十万。”

  而李岩,也能从出售QQ号中一次赚到上万块。当然,这要扣除他交给“磁碟机”这样的渠道商的几千块到上万块不等的“入门费”。

  李岩说,网游装备是木马盗号者的重要目标。针对不同的游戏,“木马下载器”会增加各种各样的保护功能,以保证木马通过渠道商到达用户电脑后能放心作案。对于保护得不是特别严格的网游,“木马下载器”能卖到3000块钱左右;而本身保护严格的游戏,“木马下载器”能卖到1万元以上。

  “打个比方说,‘木马下载器’侵入用户的计算机系统后,将其防护功能打垮,然后再告诉那些向它交了钱的‘黑客’来这里偷用户的资料,它会给‘黑客’把守大门、提供‘保护’。‘黑客’偷完东西后,它还帮助消除痕迹,收取相应的费用。”李岩解释说。

  “购买这些‘木马下载器’后,招商招来一批病毒,每个‘入门费’从几百到几千块不等,本利就全都回来了。”李岩说。

  专家建议完善立法遏制网络病毒犯罪

  根据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中心估计,目前病毒的“黑色产业链”,年产值已超过2.38亿元人民币,造成的损失则超过76亿元,已形成了不可忽视的地下经济力量。

  然而,这样庞大的一个“产业”,由于监管成本巨大,还有现实法律的滞后,只有极少数人受到了惩罚。病毒的购买、传播,赃物的出售,几乎在网上赤裸裸地进行,但一个低调的木马制作者和传播者,很难暴露其行踪,被查出的可能性不大。

  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德良介绍,按照我国目前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造和传播病毒是违法的,但病毒的定义只局限于“删除、修改、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破坏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对像“磁碟机”这样的木马下载器是否属于“病毒”,却没有清晰的界定。法律上的缺陷,是木马程序制造者敢于利用网络公开叫卖、大发不义之财的根本原因。

  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陈万志再次呼吁:“面对病毒犯罪黑色产业链,我们应该立法治理!”他说,网络犯罪开始呈现组织化、规模化、公开化趋势,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流水作业程序,但现存的法律法规对网络犯罪缺少具体的司法解释和定罪量刑标准,所以应该尽快建立网络安全国家应急体系,完善立法,加大对网络安全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