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络法律 > 网络法律动态 >
互联网电视涉黄,监管过多还是监管不利?
www.110.com 2010-07-31 17:00

  央视新闻披露出互联网电视涉黄,着实让很多人大跌眼镜。一个在牌照之困下蹒跚起步的新兴产品,在尚未被大家所熟识,产业前景依旧模糊的情况下,惊现淫秽视频,无疑使互联网电视的发展陷入更深困境。

  几大厂商被点名。互联网电视涉黄事件爆出后,消息称广电将为此制定两份管理规范出台。规范措施紧跟,似乎意味着前期监管不当。然而对照先前的发展瓶颈的说法,广电总局的诸多限制似乎是互联网电视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于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广电总局究竟是堵是疏?

  最先的瓜葛来自于广电总局为互联网电视下的禁令,禁令中提到,一些企业擅自将互联网上的视听节目传送到电视机终端供用户收看,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于是要求应事先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许可证》的要求无疑给互联网电视的未来发展贴上了“封条”。

  禁令下发后,彩电厂商上书广电总局请愿,工信部也力保全面支持。随后,虽然有消息称几大彩电厂商停止互联网电视生产线运营。然而时隔不久,互联网电视的销售又火热起来。数据报道称,2009年全年,中国市场共销售互联网电视99.1万台,销售额达71.1亿元,分别占整体平板电视市场的4%和6%。而此时,除了传闻广电总局对牌照发放的计划之外未见任何动静。

  大概一个月前,广电总局对于互联网电视的牌照发放终于落定,三大广电系企业央视网、上文广和杭州华数得到牌照经营的许可。在各界纷纷猜测牌照能否颁向民营企业的时候,双牌照的消息再次影响了互联网电视的未来。广电总局这次采取的“集成牌照+内容服务牌照”的双重监管模式让互联网电视最大的特色——内容受到了严格监管。

  看似牌照之控是对互联网电视的内容和运营进行管理,实际上仍然爆出黄色视频的负面影响。彩电厂商对互联网电视早先的预计恐怕过于乐观了。而在涉黄事件之后,新一轮的监管恐怕是不容置疑的。曾经想要模仿APPSTORE模式的彩电厂商们,对内容的把控力度不当,难道还嫌广电总局管得多了么?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