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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实名制】网络消费,维权将更现实
www.110.com 2010-07-31 17:00

  【网店实名制】网络消费,维权将更现实

  于7月1日起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的人,应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自称“淘宝骨灰级女王”的市民余女士说,她在网上买东西最看重的一是卖家信誉,其次才是价格。她认为,网店实名制以及工商注册登记,可以让卖家更规范,产品更有保障,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如果我在有工商执照和没工商执照的两个卖家中选择,肯定会选有工商执照的。”

  芦淞区网络创业基地相关负责人周晓维介绍,目前在淘宝网开网店,已要求实名认证为前提,在申请支付宝过程中,要求个人登记真实姓名、身份证,或者公司信息和工商执照。新出台的《办法》,更进一步要求登记真实地址等更多店主的信息。

  他说,如果网店经营者办理了工商执照,消费者万一遇到纠纷,可以按照网店工商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向其所在辖区的工商部门投诉。让消费者的维权更现实。

  究竟什么样的网店要进行工商注册?记者28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我市暂未接到通知,还没有具体的细则出台,接到通知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局的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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