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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
www.110.com 2010-08-02 11:05

  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

  (一)隐私权的“终结”

  新技术通信以及互联网的发展,使得国内和国际间信息交流的能力大大增强,这对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同时,IT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个人信息的采集和处理更加平常、普遍,从而对个人权利造成潜在的威胁,甚至会冲击个人的基本权利。

  由于上网时填写的各种表格,在每个网页停留的时间、点击的栏目等一系列活动都会被一一记录在案,加上数据分析、数据挖掘工具的应用,透过互联网获取个人数据和窥视人们在网上的活动,乃至人们的心理活动已变得易如反掌。正如有人所说的:“网络时代的到来,标志着隐私权的终结!”说网上无隐私,一切变得赤裸裸的,一点也不为过。

  30多年前,哈佛法学院宪法学教授Charles Fried就已经指出:如果我们所说的每一个字和所做出的任何举动,都是公诸于世的,其结果是我们再也不愿意发表意见,并且再也不愿意从事某些活动了。一旦言行举止无法免于被监视时,人们很自然地会主动限缩自己的活动空间。同样,在网络空间,如果没有一丝一毫安全的个人私有空间,人们的选择可能是逃避网络。因此Fried认为信息隐私的理念,似乎不应该只局限于不让他人取得我们的个人信息,而是应该扩展到由我们自己来控制个人信息的使用与流向。

  Fried教授在这里提出的两点,应该引起我们充分的重视:一是如果忽视了个人信息的保护,可能引发人们恐惧交流、缺乏信任,最终可能导致人们远离网络、躲避人群;二是个人信息隐私即信息保护的关键是对信息控制的自主权利。

  从隐私权保护的角度来看,个人信息保护主要涉及个人资料和通讯的安全,以及网上活动、行为的私密性问题。从这一层面出发,考虑实现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透过隐私权保障的赋予,维护个人自主性以及个人的身份认同,实现对个人数据的控制和管理,达到维护个人尊严的目的。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

  政府、组织、企业在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应用等各个阶段中普遍存在着侵犯个人隐私的现象,个别地方可能更为严重。主要表现为:

  1.对个人数据的过度收集和使用目的不明确

  经常遇到的是,每当参加会议、参观展览、登录网站时,首先要你做的第一件事是,填写一份详尽的个人资料的表格。例如,要加入××网站的××社区,需要提供的个人信息有:真实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有效证件名称、有效证件号码、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ICQ、OICQ、个人主页、电子邮箱、上网方式、每周上网时间、所在省份、所在城市、所属行业、您的职位、企业类型、企业规模、最高学历、您的收入水平、工作状况等,竟达二十多项。而提供个人资料中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往往又与该活动没有直接的关系。更不用说这些数据今后将由谁来使用,用于什么目的了。

  2.个人数据交易

  由于网络客户资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一些经营情况困难的网站会将这些收集来的资料出售给买主,以此牟利。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BOO.com、Toysmart和CraftShop.com等网站,都曾将客户姓名、住址、电子邮件甚至信用卡号码等统计分析结果标价出售,以换取更多的资金。在我国出现过通过电子邮件,在网上兜售个人数据资料,如个人e-mail信箱地址以及销售收集个人信息软件的行为。

  3.个人信息二次开发利用

  个人信息二次开发利用,

指商家将自己所搜集到的个人数据经过分析整理或数据挖掘后得到深层次的数据,把它用之于商业或其他目的。在网站http://www.cleaninghouse.com中曾有过这样一则报道:×××在一家网上商店购买了一些幼儿服装、一次性尿布等用品,后来在自己的e-mail信箱中,发现有几十封广告邮件,把信箱的空间全部占用了。其中有她曾购买幼儿用品的网上商店寄来的,向她推荐摇篮、儿童奶粉等物,更多的邮件来自许多她从未访问过的网站,其中有化妆品商店向她推销哺乳期女性化妆品,更有一家网上书店向她推销《育儿大全》。究其原因,是因为在她登录网站的数据库中有她历次购买活动的记录,经过跟踪分析,不难知晓×××初为人母这一情况,因此网上商店就推测出她可能需要的用品,而后发出了广告邮件;至于其他商店,则可能是与该商店有业务往来,间接知道了她的情况,也蜂拥而来。这是对个人数据的二次开发利用造成侵犯个人隐私的典型案例。

  对电子商务中个人信息的二次开发利用加以规范,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工作,从商家来说,他通过自己的分析知悉他人的隐私,目的主要是为了向顾客提供更多的、持续的服务,出发点是好的(当然,如果商家将分析得知的个人隐私用于其他不当目的,又应别论)。所用方法也是科学的,所以在讲解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的文章和书籍中个人数据的二次开发利用备受推崇;而从消费者的角度讲,有些人欢迎商家的这种举措,认为它能给自己带来方便,有些人则感到个人隐私被泄露,认为这是对自已正常生活的一种干扰。

  因此,这一问题需要商家妥善考虑。总地说,相对于漫天乱飞的网上广告来说,适当的具有针对性的个人信息的二次开发利用,是目前开展电子商务所不可或缺的,但切忌将客户的信息广为传播和扩散。

  4.网上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

  网站通过表格登记或将网络小甜饼cookies放入来访者电脑,跟踪网上冲浪等手段收集到大量的个人数据,在进行数据挖掘、加工处理后,对网民散发大量的商品促销邮件,这一切往往导致邮箱爆满,或是充斥一堆垃圾邮件,使人苦不堪言。同样,垃圾短信泛滥成灾。例如,××假日大酒店因业务需要,诚聘男女公关数名,要求体健貌端,思想开放,年龄18~40岁;月薪2万至3万元加提成,联系电话1313524××××。

  如一则短信:本市速办各种上网证件、证书、票据、车牌,高利贷款,售假币、枪支、黑车(二手车)、迷魂药、透视镜、窃听器、开锁王等,联系电话:1387546××××。

  如此垃圾手机短信,内容令人瞠目结舌、触目惊心。简直是在教唆、帮助人犯罪,实在使人难以置信,而如果让一些不法分子得到这些东西,世界岂不就乱了,它们既干扰人们的生活安宁,又影响社会安定团结。

  更为触目惊心的是,上海地区开发出一种叫“网络神探”的软件,它具有监视和记录的功能。开发该软件目的是为了在不被察觉的情况下,监视雇员在工作时的一举一动,如果该软件被扩散的话,一般用户的信息安全将难以得到保证。可想而知,这种情形将令网络用户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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