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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求拆”遭遇的冷暴力尴尬
www.110.com 2010-07-10 12:28

  导言:在北京三四环之间的曙光西路上,有几间破旧的平房强硬地占据着马路整整三年,因房屋未拆新修的市政干道在此处被迫瘦身。一条双向八车道的马路在这里只剩下两条车道,而这片房屋就像一个孤岛,矗立在十字路口,三年未拆,房主叫苦不迭,苦求拆迁,但是乡政府、市政以及开发商等各方因无利可图相互踢皮球,这么多年了,没有人去动它。

  闹市钉子户,球不能这样踢!

  在一些部门看来,部门利益很实际,而公共利益很抽象,所以当部门利益和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必然选择放弃公共利益,比如该事件,要让部门动员钉子户搬迁必然要耗费很多精力和财力,必然影响部门的很多利益,而钉子户再怎么影响交通,再怎么影响市容起码还没有到堵路的程度,还没有到让市民忍无可忍的程度。岂不知,公共利益虽然有时候无法用金钱和物质来衡量,但是公共利益就像文明的灯塔,所产生的潜在价值无法衡量,时刻装在每个人的心里,大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行政部门的权力是一种职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必然造成对公共利益有意无意的忽视,必然造成高高在上,挑肥拣瘦,嫌贫爱富,有油水的事情手伸长,没有油水的事情手背后,正如民谣所说,一些政府部门对待有利的事情就像橄榄球比赛一样,你争我夺;对待无利可图或者利益不大的事情就像击鼓传花,惟恐落在自己身上。闹市中的钉子户无人管和民谣相互重叠,再次得到印证。

  求求你,拆了我!折射了另外一种拆迁,也折射了另外一种行政冷漠,部门利益为重,公共利益受伤,与其说钉子户让公共利益受了伤,倒不如说是部门利益让公共利益受了伤,求你拆了我,悲情中蕴含着个人的无奈,也蕴含着公共利益的无奈。重视公共利益,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球不能这样踢! □魏青

  “独孤求拆”遭遇的冷暴力尴尬

  “求求你,拆了我!”对,您没看错,形形色色关于拆迁的故事里,确实有这么一篇另类的。“求拆”,这听起来挺“自虐”的,但看完故事全文,您或许就会发现“独孤求拆”在骨子里,其实延续着和以前那些强拆故事一样的悲情,令人心酸。只不过,这种悲情不是“迷彩服+挖掘机的野蛮拆迁”那种明火执仗的热暴力,更像是任你千呼万唤我自置之不理的冷暴力。

  道理很简单,拆迁文明与否,不光在于房子最终拆没拆,更主要还在于房主的意思和公众的意见。房主不想拆你强拆,不用说肯定算野蛮,而现在老张想拆,三年却没人来拆,对其不管不问,这也未必算得上文明。加之其房子位置特殊,现在已严重阻塞交通,民意沸腾,可是有关部门依然故我,视而不见。这就不一定是“首善”的意思了,而像是不顾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

  至于多个部门互相推诿的所谓钉子户漫天要价的问题,其实也不是一个无解的难题。从报道可知,这个事之所以沉淀下来成为历史遗留问题,不光在于钉子户不理性,更在于没有人愿意来找房主商洽谈判。从2003年开始至今7年了,除了最开始那个45万元的协议没谈妥外,之后也没见双方(多方)进一步的实质性会谈。在零敲碎打各个击破之后,社区成型,道路贯通之后,老张这地连“鸡肋”都算不上了。也就更没有哪个部门愿意为这“三不管”的历史难题出头了。

  可是,在公共权力运作的版图上,从来就不该有所谓的“三不管”地带。公权机构受雇于民,为公众服务为民解难,是不能遗留任何死角和盲区的。从这个角度说,在连通京城三四环的交通要道上,出现挤占公共交通资源的独孤求拆的“钉子户”,且数年间求拆而不得,这绝对不是钉子户贪得无厌这么简单,更有着公共责任的缺失。 □李晓亮

  “最牛钉子户”无关尊重物权有关政府责任

  北京的“最牛钉子户”横空问世,跟开发商或者政府部门尊重公民的物权和私有财产毫无关系,却与政府机关是否担当起“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责任有关系。因为,政府的权力是为民众所让渡的,权力的宗旨就是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政府的财政也是由纳税人纳税养活的,政府就应当谋求公众的利益,而不应当谋求自身的利益。像老张的房屋处要修建马路,明显属于“公共利益”,政府在这个时候就应当积极作为,按照法定的标准与老张谈判并进行拆迁,确保马路的通畅,公共利益方能实现。

  从表面上讲,政府为了开发商利益而搞暴力拆迁,与北京的“最牛钉子户”突兀在民众之中,似乎风牛马不相及,其实这不过是违背“法治政府”要求的一个硬币两面而已。政府为了开发商利益不顾民众死活而搞暴力拆迁,这是不尊重物权,不遵守法律的体现;而政府明知应当为了“公共利益”拆迁“最牛钉子户”而不作为,这同样是不遵守法律,不恪尽职责的体现。2004年,国务院提出要用十年的时间打造“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就是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然而,当政府有利就违法而上,无利则推卸责任而退,离“法治政府”何其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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