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物权法 > 物权动态 >
《侵权责任法》医患关系将有望改善
www.110.com 2010-07-10 12:28

  据媒体报道,民法领域又一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侵权责任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上周六,中国著名民法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民法学教授李建伟指出,《侵权责任法》对沿袭已久的医疗事故得经过鉴定程序的做法将改变,“患方可以不要鉴定报告,只要拿出医院有过错的证据就行了。比如手术刀留在身体里,过错明显,患者可以不经鉴定直接要求医院赔偿。”

  虽然无需鉴定只针对特别明显的过错,但这样的规定,仍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有助于解决患者维权难的问题。

  可能有些医务人员会担心,那么《侵权责任法》实施后,会不会让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更显恶劣?笔者以为,在《侵权责任法》实施的初期,不排除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但长期和严格实施下去,不仅不会让医生的工作环境变得更恶劣,反而会缓和医患矛盾,对医务人员和患者都有好处。

  原因很简单,现在出现暴力攻击医务人员等现象,原因虽多种多样,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患者投诉成本过高或投诉无门,患者很难找到一个合法解决问题的途径。如今,这个门槛降低了,必然会使得医患间的情况好转。另一方面,患者有了法律做依托,那种担心“被宰”的“受害者”心态也会削弱,也会正确看待医生的诊疗行为,不会无端“疑神疑鬼”,这样有助于医患之间建立互信。

  总之,笔者认为不必担心《侵权责任法》有严重的不良“副作用”,笔者所担心的是,会不会出现法律法规“打架”的问题?在实践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会不会依然强势,这种担忧是有前车之鉴的,法律效力低于《物权法》的“拆迁条例”,不也让《物权法》难有作为吗?因此,笔者在期待《侵权责任法》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考虑一下避免法律法规“打架”的问题,别让“无需鉴定”只具“观赏性”。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