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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车分配比按人分配更合理?
www.110.com 2010-07-10 12:29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一项“20/40标准”备受瞩目——“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如果这一新国标实施,过不几天再骑电动车可能就会有交警拦车称车重、询问你是否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了。(《成都晚报》12月3日)

  交通的问题讨论已久,有关电动车的争议更是旷日持久,早段时间城市“禁摩”讨论才“休”,又有人出来喊着要禁止电动车上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中国电动车行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有高达1.2亿人在使用电动车。如今即将出台的“新国标”足以置此1.2亿人于不顾,谈起了按“车重”、“车速”将电动车划分到机动车行业,开始给电动车强迫“变性”。纵观出台前的反应,可以轻易的看出所这一“准”政策来带的负面影响,远远大于其规范作用,引起了许多人反对,不由的说上一句实属活该。

  2003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明确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辆来管理,从法律上赋予了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但在实际执行中,遭遇了不少地方的软抵制,电动自行车面临要么一禁了之,要么身份始终未明的尴尬。

  目前支持应该将时速20公里的电动车作为机动车管理说法的,不外乎三种说法:不安全、难监管、占道。而细思量这些说法之间又相互矛盾,相互影响,只是片面的从“车”的方面考虑,说电动车是“马路杀手”,说骑电动车的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忽略了“人”在其中至关重要的作用。

  酒后驾驶是“车”的问题?非机动道在诺宽的道路中被忽略、或者区区一席之地是“车”的问题?看似简单的几个问题,足以投射出“准”国标将问一起事故的肇事者扣给了一个没有发言权的物件上,套用2009年最流行的一句话:我们“被”标准了。

  遥想1881年,世界上最早的电动车是一部用电池当动力的三轮车,如果第一次听说“电池”能带动“车”,很多人都会想到能源的问题,接着随之而来的环保问题。当你站在街头,听到的是不同类型汽车的噪音,吸入的是包含着固体悬浮物、一氧化塔、铅等上百种中不同化合物的汽车尾气,想到你的健康正在饱受摧残,或许就会立即想到电动车被称为绿色行业之无愧吧。

  看到一个媒体采访纯净水送货员的话,“我以前骑摩托车送货,后来禁摩了,我就改骑电动车。现在我那辆摩托车报废,驾照也作废了。现在听说又让电动车改摩,又要重新考驾照了。嗨,活着真累啊。”纯净水送货员算是城市中收入水平比较低的群体吧,一桶水能提1—2元,一天最多能送多少桶?大概是二三十桶吧,能收入多少呢?

  询问过很多买电动车的人,最主要的原因的就是方便,2000左右的花费,骑自行车吧,太累;坐公交车吧,不但等车累,上下班更是挤的要命,而且有些地方还到不了;轿车吧,买不起。然后还会反问一句,能买气轿车的家庭有多少呢?到处是轿车,也堵得要命!

  如果电动车成了机动车,又要考驾照,又要挂牌,是不是还要买交强险?又是一大笔钱啊!为啥对电动车管得这么死呢?电动自行车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跟自行车有啥区别?这些简单易懂、好回答、难解决的问题,是单单将车划分为机动与非机动就能有效控制、解决的?

  换句话说,将20公斤以上的车纳入机动车行列,就意味着电动车要去和四个轮、烧汽油的轿车去抢道了,那么滚滚车流中的电动车驾驶员的安全谁又去保障呢?

  除此之外,作为拥有1.2亿电动车用户的国家,没有充分的考虑“人”在其中的重要意见,也是“新国标”险些仓促登台的一个重要愿意。同样,重视“人”的说法:“新国标”替谁说话?的反问,更是让许多人很有同感。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政策出台应以有利于绝大多数为原则;随着经济的增长,城镇无差异化明显加大;同样各种惠农政策的逐渐普及,很多农民家庭同样购买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且购买趋势呈不断增加的局面。

  而作为绝大多人为农民中国,只是一味的将大城市交通问题放在首位,忽略小城市、乡镇、村居民的实际情况,没有将知识、文化水平较低、发言劝相对少的他们放在同等位置,就想如此仓促的出台新政策,实属不应该。

  虽然电动车“新国标”目前暂停修订,紧急发布“电动自行车与电摩有明显不同特点,是两种产品”,“超40公斤就算摩托”是误解,具体推出时间依尚不明确。这同样影响到了一个政府的公信力,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就应当将“人”的位置放到重要的问题,而并非仓促的去考虑某些“强势群体”的利益。

  有功夫称量电动车多少斤,如此伤脑筋的改变机动与非机动属性,倒不如将目光转移到“人”身上,普及环保、节省能源的意识、征集更多人的真实意见、加大城管、交警队伍的执法能力,考虑所代表的利益群体,才是最切实的。

  前提的备选:

  新浪网上“你认为时速20公里以上电动车是否应按机动车管理?”的调查结果显示:截至12月10日零晨,有217654人参与投票,有69.8% 的人认为“不应该,骑电动车人群改走机动车道安全无法保障;如果驾驶电动车需考驾照和上牌照,将增加居民生活成本。”、27.9%的人认为“应该,电动车速度过快将对行人安全构成巨大威胁;规范制造标准有利于监管以及分清赔偿责任。”另有2.3%的人认为“不好说。”(详见新浪网)

  “拟于明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暂停修订。昨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制订参与者之一、自行车协会助力车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透露了上述消息。”(《新京报》12月4日)

  私家车主、卖菜商贩、综合商店店主、纯净水送货员、IT工作者、媒体工作者、某电动车公司总经理、书店老板、公交司机、交警,在对上述不同职业的十个人调查采访的过程中,有八人持反对态度、两人支持态度,反对率高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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