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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地权平等
www.110.com 2010-07-10 12:29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归属。在我国土地制度上,只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制形式,城乡居民不能和禁止拥有土地权。但是,经过改革开放和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权属已经发生实质变动一样,农村土地的权属也已经发生了实质的变动,只是表现形式刚好相反。国有企业本质上已经异化为“集体企业”,但却仍然打着“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的旗号;而农村集体土地,虽然法律和名义上仍然归集体所有,但实质上却是一种农民所有制,农民享有几乎全部的农村土地权利。

  一种物权或权利的归属,一是要看法律意义上归谁所有,二是要看实际支配权归谁所有,三是要看物权所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这三个要素构成了物权或权利所有的基本要件,缺乏其中一个要件,物权或权利就有可能发生实质的转移。

  中国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改变了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可以长期(一般是三十到五十年)承包经营集体的土地,自主决定土地的利用,全部收益归农民自己所有。随着农业税和承包费的取消,农民实际上是在永久和无偿地使用农村土地。如果国家和政府征用农村土地,征地收入由农民均分,城市近郊有农村经济组织(村民全员持股的股份公司)的,可能有部分分给村民,其余留在股份公司经营,由村民按股份分红。就是说,农民拥有对农村土地的利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土地转让收益归农民所有。农村土地所有权除了法律意义上的集体所有以外,农民拥有全部的实际所有权。

  这种法律上的集体所有和实际上的农民所有,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农民对于土地的实际支配权,实现了农民自主决策,自由经营的愿望,使农民对于土地的权益最大化。同时,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又给他们的利益加上了一个保护阀,使其免于失去现有的土地权利。其实,农民对于土地的实际所有权也是得到了国家法律、规定和政策的充分保护的,是不容质疑和侵犯的。农村经济不是集体所有制,而是在集体范畴下的私人所有制,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生产活动的个体经济。

  现在的问题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法律权利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除了农业范畴的使用,土地商业化的权利和级差地租几乎被完全剥夺,这当然与保护农地的政策有关,但长期以来我国不平等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国有、集体两种所有制形式政治上的不平等是主要原因。日本也有严格的农地保护政策,除了国家需要,农业用地即便撂荒也绝对不允许改变用途,不耕种国家照样支付种植收益。但他们没有对非农业用地权利的任何限制,各种土地所有制完全平等。由于中国农村实际上存在大量的荒山、滩涂、水面、河流、非耕作土地及宅基地,这些非农业用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同时,目前只有国家和各级政府有权经严格审批征用农业用地,而农业用地的所有者却完全没有这个权利。这种土地权利的不平等和集体土地商业权益的被剥夺,使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价值被大大低估,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这是农村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鉴于以上土地权益的不平等,我写了《地权平等就是城乡平等》等文章,呼吁赋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同等的权利,使两种不同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具有平等的法律和社会权利,从而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发展农村和乡镇生产力奠定基础。这一平等与保护农地无关,只与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最大化有关。当承认并赋予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平等的商业地位的时候,农村经济必将获得巨大的活力并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机遇。同时,这种地权平等将赋予房地产市场新的空间和选择,并可打破城乡居住限制,实现迁徙自由,符合城镇居民和购房者的利益。由于农村土地是法律上的集体所有和实际上的农民所有,所以地权平等的改革将使农民获得巨大利益。

  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民得到实惠,解决三农问题,我们喊了三十年,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基础几乎成了我们的教条,国家也因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代价,但三农问题到今天也仍然是一个最大的问题。问题的症结在于,迄今为止我们一直把发展农村经济看成了一个政治问题和政策问题,而很少把它看成一个市场问题,很少运用市场的商业的机制和手段解决问题。那些看似庞大的财政补贴,落实到每个农民身上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从产业发展的趋势看,没有一个行业的产业是靠财政政策和补贴能够真正发展起来的,财政补贴只能是一种最低保障而非发展的条件。

  未来三十年的中国经济,最关键的就是农村的发展。农村发展起来了,购买力提高了,就会创造庞大的市场和发展空间,为中国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充分的动力。农村发展更为巨大的意义,在于消除贫富分化和城乡差别,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和正义的社会。所以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就是中国经济的发展问题。农村的发展解决了,中国的发展就解决了。站在这一高度看待地权平等问题,才可以理解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地权平等虽然不可能解决农村发展的全部问题,但它起码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前提和条件,并具有经济学上的巨大意义。地权平等将给中国农村和乡镇带来数以万亿计的商业和权利收益,这是任何财政补贴都无法比拟的。巨额资金进入农村和农业领域,必将给这一领域带来巨大的变革,从而实现中国经济整体的变革,使中国更加快速地从繁荣走向富强。

  我们呼吁地权平等,呼吁尊重农民的权益,呼吁农村的市场化发展。这个改革很简单并深得民心,只在我们的一念之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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