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物权法 > 相邻关系 > 相邻关系纠纷 >
相邻关系不处好 影响和谐并遭罚
www.110.com 2010-07-10 17:40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讲的是邻里关系的重要性。近日,渝北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事因一方当事人不能正确处理邻里关系、侵害他人权利引起纠纷。

  2004年7月,程某在巨宇小区购置住房一套,与王某成为上下楼邻居。次年12月,王某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装修时,将一块近3米宽的雨阳蓬安装在程某的阳台外,侵占了程某安装空调压缩机的位置。天长日久,雨蓬上的尘埃、杂物、垃圾渐渐堆积起来,令人“乱”不忍睹。这不但影响了程某安装空调,还严重影响了程某室外环境。程某多次通过小区物管找到王某,要求王某拆除雨阳蓬,但王某不以为然、置之不理,程某提出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于是程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停止侵权行为,立即拆除雨蓬。

  渝北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很快查明事实,划清责任。法院审理查明,被告王某将其雨蓬安装在原告阳台外的空调台上(设计用来安装空调的位置),覆盖了该平台,造成原告程某无法正常使用。法院认为,被告王某侵犯了原告程某的合法权益,理应拆除雨阳蓬,遂做出了被告王某限期拆除雨阳蓬的判决。

  宣判后,被告王某自动拆除了雨阳蓬。

  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内容之一是诚信友爱,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其实只要多为邻人着想,谦让友爱、团结互助,大家的人际关系和生活环境一定会和谐美好。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