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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权益人人有责
www.110.com 2010-07-16 15:46

  2010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报会暨《2009吉林省消费维权蓝皮书》签名赠书仪式在长春举行。据统计,有20家省消协直属联络站站长、10家行业协会、10家检测机构、10家公用服务企业的代表到会。吉林省工商局消保处、消审局,吉林省消协工作人员,《2009年吉林省消费维权蓝皮书》编撰人员等共计200余人参加新闻通报会。

  消费维权网络化

  2009年,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有关规章制度,扎实推动《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工作顺利推进,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大力强化日常规范管理,继续完善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新的提高。2010年以来,结合“食品规范年”、“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和“两节”市场监管,依法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查监测工作。

  目前,消协组织已经覆盖了吉林省各个角落,基本形成了省、市州(长白山)、县(市、区)、乡镇、村屯五级消费维权网络。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积极推动下,随着“一会两站”消费维权服务站点的广泛设立和有效运作,以及消费维权社会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的社会资源得到充分挖掘,利用消费维权的诉求渠道进一步拓展和畅通,基本做到了消费纠纷处理“不出社区、不出村镇”、“不出店门、不出市场”,节约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截至2009年12月末,吉林省已成立消协76个、12315机构48个、消费者协会分会860个、消费者投诉站4934个、12315联络站2570个,其中,建立农村消费维权“一会两站”共2956个。同时,他们还新设立了消费者申诉投诉审理局,自组建以来,在硬件建设方面,谋划建立吉林省统一的受理平台;在软件建设方面,拟定系列制度规范,在12315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消费维权专业化

  当前,消费环境仍然存在商家不诚信、食品质量差、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突出的问题,维权成本仍然过高,吉林省工商局和消协正着力解决这些消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引导商家诚信经营,珍惜信用,努力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广大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吉林省消协是依法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监督主体,在2009年依法维权工作中,与广大消费者共同度过了不平凡的一年,为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提供咨询;进行消费体察,提振消费信心;加强“一会两站”建设,为广大城乡消费者构建起了全覆盖的维权网络,消协人发警示、助维权,成绩有目共睹。

  2009年消费维权热点领域仍集中在旅游、电信、房地产等方面。并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通过挑战消费潜规则等活动,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工商部门和消协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为社会维权作出信息通报,相关协作。三是近年来,随着房产、汽车消费的增多,相关投诉也呈明显上升趋势。家用机械类和房屋及装修建材类投诉约占总投诉量的5.54%。虽然投诉量占比小,但投诉额却占总投诉额的30.2%。

  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

  吉林省工商局副局长刘景平告诉记者,2009年消费投诉比例攀升,吉林省消协系统接待消费者咨询、来访6.29万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万件,解决9998件,解决率达99.1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2.37万元,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大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到指定网络的吉林省消协信息披露栏查询相关知识与解决办法,为吉林省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和谐、放心的购物与消费环境,尽工商、消协自己的一分力。消费维权不单单是消协的职责,号召和动员广大消费者一同参与,担负起消费维权责任。

  吉林省消协秘书长张光宇告诉记者,普通百姓看蓝皮书,可掌握相关消费知识及行业消费中存在的弊端,甚至某些不法经营者违法经营的现象,引导消费者积极、科学、有效消费,从事前、事中、事后多个环节保护消费者权益。2010年编撰蓝皮书,更贴近于老百姓,更贴近于消费者,对消费者的意见、困难、疑难问题,进行深度挖掘,对吉林省农资消费等重点疑难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进行消费调查,给消费者一个综合全面分析报告,并反应给社会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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