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内摔伤消费者获赔
www.110.com 2010-07-16 15:46
近日,白云区的张女士在一家洗浴中心消费时滑倒,致使头部、肩部及手腕处受伤。经白云区龚家寨工商所调解,该洗浴中心补偿消费者800元。
据了解,张女士在洗浴中心淋浴处的一小巷内滑倒后,右手腕当场流血,摔伤较重,后经诊断为皮肤裂伤,并缝合了四针。张女士认为,洗浴中心没有在其滑倒的地方设立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标识,对此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于是便找到该中心负责人,要求报销医药费,同时提出补偿误工费等2000余元。双方因达不成协议,消费者遂反映到工商部门。
- 上一篇:多美滋幼儿奶粉惊现小虫
- 下一篇:巧钻法律空白惹怒消费者
相关文章
- ·雅培婴儿奶粉开封后“变色”消费者获赔
- ·顾客进店未及消费即摔伤能否获赔---关键是如何
- ·内蒙古一老汉在浴室摔伤获赔5600元
- ·啤酒瓶爆炸导致眼球摘除 消费者获赔21万
- ·啤酒瓶爆炸导致眼球摘除 消费者获赔21万
- ·顾客进店未及消费即摔伤能否获赔---关键是如何
- ·商家广告欺诈消费者应获赔
- ·餐饮纠纷 消费者获赔2万元
- ·消协调解一起餐饮消费纠纷 消费者获赔2万元
- ·奖卡入错箱引发争议 消费者获赔千元现金
- ·新鞋标价远低于购买价 消费者获赔
- ·永嘉一消费者获赔3000元
- ·祛斑霜过敏消费者获赔1300元
- ·衣服“洗长”30厘米 消费者获赔450元
- ·遭白蚁侵害六年消费者获赔十万
- ·购房遭白蚁侵害消费者终获赔偿
- ·问题机油轿车频出故障消费者获赔
- ·食品两“生日” 消费者十倍获赔
- ·使用化妆品“毁容”消费者获赔偿
- ·首例优盘缩水案宣判 消费者胜诉获赔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