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权益保护动态 >
消费者慎选“无糖食品”
www.110.com 2010-07-16 15:46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自身保健意识的逐渐增强,“无糖食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特别是糖尿病患者的青睐,然而河北省消费者协会近期对石家庄市部分商场、超市进行调查走访后,发布2009年特别消费警示称,消费者应慎选“无糖食品”。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调查发现,市场上的“无糖食品”可谓琳琅满目,无糖饼干、无糖饮料等各种无糖食品塞满了专柜。很多“无糖食品”大都标有“无蔗糖”字样,有些销售人员在销售该产品时宣称,无糖食品不含糖,糖尿病患者可放心食用,有的还称具有调节血糖和降血糖的作用。

  针对调查情况,河北省消费者协会会同有关专家商议后指出,很多消费者对“无糖”这个概念存在误解,认为不含蔗糖就是无糖食品,其实很多有甜味,如麦芽糖、果糖、淀粉、糊精等只要能把人体消化吸收转化为葡萄糖都可称为“糖类物质”。真正意义“无糖食品”应不含任何一种糖,包括蔗糖、麦芽糖、葡萄糖等,但应含有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甘露醇等糖醇替代品。

  针对无糖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河北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时要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科学常识,不要听信商家的一面之词。选购这类食品,不仅要看是否标有“无糖”字样,而且要详细查看配料表中该产品是用何种甜味剂代替了有关糖类,认清食物本身是否含糖,对于标注“无蔗糖”字样的食品更应格外注意。选购无糖食品时,最好选购知名企业生产的产品。同时,商家一定要诚信经营,如实告知消费者有关商品的真实情况,不要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记者曹国厂)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