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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两个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
www.110.com 2010-07-16 15:46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青岛市工商局李沧分局认真落实《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规范商业交易行为,从重点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全力突破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的坚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首先,通缩调研剖析零供关系,摸准“症结”所在。针对零售商、供应商、消费者设计了内容不同的调查问卷,对李沧区的零售商促销行为、零售商和供应商交易现状进行了调研。发现零售商不规范促销行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不实宣传。比如,有的零售商在宣传时,不明示促销活动的限制性条件、例外商品;有的零售商以虚假的清仓、拆迁、停业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欺骗消费者等。二是价格欺诈。一些零售商以频繁打折、降价等方式促销,以虚高原价迷惑、欺骗消费者。三是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零售商往往规定促销商品不退不换,或以保留最终解释权等名义,免除自己的责任。

  调查问卷的结果同时也显示出了这样的结果:一是由于零售商的不规范促销行为,消费者在尝了商家的“甜头”、“苦头”之后,形成了一种无“折”不购、无“降”不买的畸形消费观念,或者见“折”就厌、见“降”即走的怀疑消费观,引发了诸多的纠纷。二是由于《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实施对零售商的自身利益产生了极大的冲击,零售商对于《办法》的实施态度冷淡并加以排斥;而作为受害者的中小供应商,面对零售商的不公平条款,却因处于弱势地位而只能敢怒不敢言,委曲求全,对《办法》的实施态度也不甚积极。

  同时,组织座谈深入宣传“两个《办法》”,倡导诚信经营

  根据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分别组织了两次“面对面”、“背对背”的座谈会。一是组织辖区11家大型零售商开展了“诚信促销、和谐规范、文明经营”倡议活动,对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零售商代表宣读了“依法经商、诚信促销、自律规范”文明经营倡议书,并在横幅上签了字。二是组织11家主要零售商以及涉及酒类、包装食品、服装等重点行业的15名供应商代表,进行了“背靠背”的座谈会,将印制成册的《办法》和《致李沧区零售商/供应商的一封公开信》,发放给企业代表,在集中学习法规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当前供销关系、存在矛盾以及双方合作共盈的重要意义,倡导零售商企业注意规范自身行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诚信经营。

  三是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零售商不公平交易行为

  针对零售商之间竞争越来越激烈、促销活动层出不穷的状态,要求大型零售商带头执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促销活动,遵守商业道德,建立健全促销活动记录,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树立“诚信兴商”的理念,加强行业自律。针对当前零供交易之间问题突出,而双方对《办法》的实施均以消极应付的实际,敢于迎难而上,以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为突破口,通过实施“反向追溯”,即从零售商促销活动中的“热点”商品入手,通过查阅零售商进、销货帐目记录,进而查阅零供之间的供货合同及双方的相关往来帐目,从中挖掘案件线索,力争实现“零点”突破,以点带面,形成查办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进行不公平交易违法案件的新局面。同时,以强有力的执法办案,震慑、引领零售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形成并维护零供之间良好的公平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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