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权益保护动态 >
团购买到问题货,消费者向谁索赔
www.110.com 2010-07-16 15:47

  背 景

  某公司以网络为媒介发起并组织团购活动,消费者焦先生参加团购后,所购产品却出现质量问题。为此,他与团购组织方和产品销售商打起了官司。

  去年2月份,因装修房屋需购买地板,焦先生参加了某公司举办的团购活动。签到后,他领取了现场发放的宣传册一份,上面载明某木业公司销售的品牌木地板也属于此次参展的商品之一。团购过程中,焦先生以1.5万余元的总价,向这家木业公司购买了75平方米的二翅豆实木地板。不料地板安装后很快出现起壳现象。焦先生自行剖开剩下的地板余料后发现,原来自己购买的这批“实木”地板其实是贴面为二翅豆木料的木板。为此,焦先生将地板销售商和团购活动组织方均告上了法院。

  团购买到问题货,消费者到底该向谁索赔?

  说 法

  受理案件的黄浦区法院指出,焦先生与木业公司之间的买卖关系合法成立,且合同已履行完毕。因此,木业公司对其销售质量有瑕疵的商品损害焦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从法律上讲,团购活动的组织方,其法律地位类似于展销会的举办者。因此参加团购活动的消费者权益受损时,有权要求团购活动组织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