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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孩子去用餐 孩子被猫抓伤 快餐店赔1000元
www.110.com 2010-09-17 17:12

  带着孩子去用餐,孩子却被突然跑出来的猫给抓伤,这责任究竟该由谁来负?在盘龙消协的协调下,最终由餐饮店作出1000元的赔偿。

  昨日,盘龙消协东华分会接到投诉:杨女士带着两岁多的孩子到一快餐店用餐,刚坐下不久,靠边坐着的孩子却被窗边跑出的一只猫抓伤了右脸。杨女士立即带孩子到医院检查,打防疫针等总计花费了300多元。

  随后,杨女士找到快餐店,她认为孩子的脸被猫抓破,目前还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要求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合计1000元,而快餐店只同意赔偿200元。

  因双方争执不下,杨女士求助盘龙消协东华分会。

  盘龙消协东华分会工作人员赶到快餐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即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在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及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予以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经营者最终向杨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杨女士1000元。

  ■消协提醒

  家长带孩子到公共场所消费,一定要多加留心孩子的安全,以免发生意外。而商家也应积极排查自身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此外,消费者应注意保管相关证据,在出现纠纷时及时拨打12315投诉电话,以得到及时的帮助和调解。记者 董新颖 通讯员 龙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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