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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不得超最高限价销售 投诉7日内解决
www.110.com 2010-09-17 17:14

  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 北京家电下乡产品将组织巡回展卖,投诉销售网点7日内解决。昨日,北京市商务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落实《家电下乡操作细则》通知。目前,全市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2363台,销售额突破5000万元。

  巡回展卖将产品送上门

  据介绍,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网点必须到各区县商务局备案,并使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录入销售信息。同时,将组织销售企业和网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促销,包括巡回展卖,把产品送到农民家。

  一旦接到农民对销售网点的举报投诉,商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查清事实并予以处理,对外公告曝光违规的销售网点。财政局要将安排的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乡镇财政所设立的“汽车摩托车及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户”,超预算部分由各区县财政先行垫付。工商和质监部门则严查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伪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的违法行为。

  不得超最高限价卖家电

  据介绍,国家已对9类家电下乡产品制定了最高限价,北京将按照这些具体限价来执行,经营者不得擅自超过最高限价销售。截至5月31日,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2363台,销售额突破5000万元,达5446.7万元。

  ■ 最高限价

  彩电 3500元

  冰箱(含冰柜) 2500元

  手机 1000元

  洗衣机 2000元

  壁挂式空调 2500元

  落地式空调 4000元

  储水式电热水器 1500元

  燃气热水器 2500元

  太阳能热水器 4000元

  电脑 3500元

  微波炉 1000元

  电磁炉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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