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又来了,这是一个企业和消费者都关注的日子,就这简单的几个数字,都会让诚信与理性的信念涤荡着每一位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心灵。在这一天,很多黑心的企业被各大媒体曝光,同时又有众多的优质企业得到表彰,被曝光的,从此离开这个竞争的舞台,被赞誉的,得到的不仅是利润,更多的是信任。一条路,两个方向,决定了企业的命运。
冰冻灾害,汶川地震,令中国人落泪;奥运举办,神七飞天,让全球华人振奋;进口食品三上黑名单,三聚氰胺毒奶粉,也足以使消费者人心惶惶,谈“食”色变,但还是要先回顾一下08年部分“问题事件”,加以警示。
汶川校舍“豆腐渣”工程事件
5月12日,这个让中国人永远铭记的日子,悲伤、沉痛、感动全在这一时刻体现。汶川大地震,使大批校舍倒塌造成数千师生死亡,大约有7000座学校在这次地震中倒塌,而相邻的建筑却未受损害,遇难学生家长抨击校舍可能存在建筑问题的指责之声不绝于耳。据《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规定,中学教学楼高度不准超过5层,教学楼屋顶必须由钢筋水泥现场浇注不准使用预制板。而这次地震灾区倒塌的学校中有5层以上的教学楼,并且多是预制板屋顶。问题在于建筑材料不够坚固,宽大的教室通常由柱子支撑,但这些柱子经不起大地震的冲击。
事后思索:天灾的发生无可避免,“人祸”的推手却理应斩除。汶川地震这场巨大的灾难所引发的严重伤亡,人们不得不对各种建筑的抗震质量进行考究和反思,反思我们的建筑设计理念上的落后,反思我们校舍施工操作中的漏洞,也包括要反思工程质量监控里的违纪、违规行为。事实上,我国已经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建筑抗震标准,可是在现实中对它们的审核还往往流于形式。建筑质量牵涉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危,所以建筑工程中的人员,如规划师、建筑师、政府官员、开发商……每一个环节都应该严格把关,把好质量关。以数万人的生命为代价来警示建筑的质量,太沉重了!
“奶粉门”事件
6月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家长们反映,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7月中旬,甘肃省卫生厅接到医院婴儿泌尿结石病例报告后,随即展开了调查,并报告卫生部。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婴人数就迅速扩大到14名。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重大部署,随后国家质检总局紧急在全国开展了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专项检查工作,查后的结果令消费者大惊:有22家的奶粉厂家69批次产品检出了三聚氰胺,而在日后对其他食品做突击检查时,更多的三聚氰胺暴露出来。
事后思索:在这次奶粉事件中,让很多的孩子和家长受到了伤害,不仅是身体上的,更重要的是心灵上的一种摧残。金钱能补偿什么?能换回健康、挽回生命?不能!它只能是对施害者一种惩罚的形式而已。三鹿毒奶粉曝光后,受到了国务院等各级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开始对对整个乳制品行业进行大力的整顿,隐藏在乳制品行业深部的潜规则得到了彻底曝光,同时,乳制品行业的市场秩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和调整。三鹿集团的覆灭对乳品行业发展、食品加工革新、质检系统的整顿,都将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只是这样的教训让我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周大福“戒指门”事件
7月份广东省公布的珠宝玉器的质量抽检结果里,“周大福戒指”赫然出现在黑榜中。周大福18K金红宝石戒指鉴定不合格,以次充好质量不过关。据业内知情人士估计,周大福的18K金红宝石戒指之所以在抽查中出现“珠宝鉴定不合格”的问题,是因为天然的红宝石本身杂质较多,一般会经过一系列的加工才能使颜色和质地显得完美。而在加工加热过程中,会加入一定含量的充填物,一般来讲充填物所占比例不能太高,太高则必须在标识上注明,但目前国内尚无强制性的标准对此比例进行规范和限定。
事后思索:因18K金钻石戒指被查出重量问题,周大福陷入困局当中。虽然国内尚无强制性的标准对此比例进行规范和限定,但这件事不仅使周大福的效益受到了影响,关键是让消费者开始重新对“大牌”审视,超过一半消费者表示已经通过报纸和网站获悉此次工商局的抽查结果,并称不再轻易购买珠宝,也不再轻易相信所谓的“大牌”了。或许更多的大牌企业从中能得到更多的启示吧。
康师傅遭遇水源门
8月初,一篇网络文章宣称:康师傅矿物质水广告中的“选取的优质水源”是自来水厂,康师傅被指责涉嫌虚假宣传。康师傅方面事后承认文章内容属实,但辩称“符合国家标准”,极力回避“涉嫌虚假宣传”的核心问题。九成消费者认为康师傅广告词误导消费者,已经构成欺诈。浙江省消保委勒令康师傅公司停止播出含有“选取优质水源”广告词的广告。
事后思索:消费者说“我们不怕灌自来水,但请真实做广告”,虚假广告欺骗了消费者,伤了消费者的心,但最终受伤害受损失的,必将是自己苦心经营的品牌和市场。这件事情出现后,康师傅良好的善后公关表达了极大的诚意,消费者可以给企业一次机会,也可以再信企业一回,可是消费者心里会有疑问:还有多少商品做着假广告呢?消费者还可以再信多少回?
“完达山刺五加注射液”事件
10月6日,国家药监局接到云南省药监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2007122721、2007121511,规格:100ml/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10月7日,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2008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
事后思索:“人命大于天”,人花钱买药是为了保全健康,为了挽回生命,谁又能想到用药以后会离死亡走的更近。药品安全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药品生产企业应以“救助生命”为已任,怎能为了追求自身利益、降低成本,而置老百姓的生命于不顾,生产过程1%的疏忽可能是生死的代价。名牌药厂被曝光的下场,会给同类企业敲响警钟吗?仅靠惩罚性赔偿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有“治标不治本”的嫌疑,如何从源头上消除食品药品安全的隐患,规范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保证人民吃得安心、安全,才是根本。
国家的各种规章制度是对个人、企业、行业的规范,也是对社会安全的一种保障。当然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但对于现有的法规,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都必须严格遵守。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针对社会中这些不良现象,我们呼呼吁企业、消费者共同行动起来,开始我们的“保优打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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