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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城市消协敦促机票用中文 吁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www.110.com 2010-09-17 17:22

  各大航空公司可能正在陷入一场“外文危机”:机票和电子客票上加注外文本是与国际化接轨,向高端靠拢。可如今,搭乘飞机到境内外旅游的消费者越来越多,机票和电子客票中的一些外文却成了文字摆设,让普通老百姓雾里看花。因不识外文,或者看错一个字母而延误班机、赶错机场的乌龙事件时有发生。

  昨日,北京、武汉、重庆、香港、南京等17城市的消费者协会,向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内各大航空公司及票务代理机构和国外各大航空公司驻中国办事机构发出建议函,敦促国内外各航空公司尊重中国法律和中国消费者的阅读习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在机票和电子客票中要全面加注中文说明,以履行明确告知义务。

  在坐飞机越来越普及的今天,不要以为机票加不加中文是件小事。今年8月,重庆71岁的魏老太带着9岁的外孙女,计划到丹麦、法国等欧洲五国旅游。她们在欧洲一家航空公司驻北京办事处订了两张从北京到丹麦的往返机票,没想到机票上竟然连一个中文也没有。拿着满纸外文的机票,老太太和外孙女一头雾水,在机场里四处打听航空公司、航班号、航班时间等信息。但其他游客看了全是外文的机票,也是尴尬地直摇头。类似因不识外文误了航班的例子很多。

  不仅国外航空公司在中国出售的机票如此,国内航空公司销售的机票同样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问题。

  与魏老太一样,消费者韩先生也遭遇过“不识外文”困惑。韩先生准备从北京搭乘飞机回武汉,快到首都机场时,韩先生手里拿着电子客票,却不知道是哪家航空公司,也不知道到哪个航站楼登机。因为电子客票上面的这些信息使用的是英文,同时又没有加注中文说明。

  还曾有消费者因为看不懂浦东机场与虹桥机场的英文缩写而发生误机事件。

  类似“误会”何以屡屡发生?17城市的消协(消委会)调查发现,目前,国外航空公司在中国的办事机构、票务代理机构销售的机票、电子客票基本上使用的全是英文;国内航空公司及其票务代理机构销售的机票、电子客票在使用英文的同时,尽管有些信息加注了中文说明,但承运人、出行日期等重要信息却没有中文说明。这些事情虽然看似很小,但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的麻烦却不少。

  消协建议函指出,作为乘坐飞机凭证的机票或是电子客票行程单,承载的信息量并不大,无非是承运人、航班号、机场、航班时间等,要让消费者看懂弄清并不存在什么困难。

  17城市的消协(消委会)认为,机票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就效力而言,就是一种客运合同。作为承运人和出票人,只要在中国从事经营服务活动,就有义务在出票时使用我国的通用文字,清晰明白地载明相关事项,否则就违反了《消法》中的明确告知义务,经营者理应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几家航空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已经注意到此类问题,正在研讨下一步如何改变机票文字问题。

  商报记者 熊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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