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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公交被颠成腰椎骨折 致残乘客获赔6.5万
www.110.com 2010-09-17 17:26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乘客刘先生在密云县乘坐2路公交车时,因车辆颠簸导致骨折并伤残,为此他将该车所属的客运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昨天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经过调解,该客运公司赔偿刘先生各项损失共6.5万元。

  去年5月,刘先生乘坐该客运公司在密云县运营的2路公交车出行。当车行驶到檀营路口东时,由于路面凹凸不平,同时公交车行驶的速度很快,刘先生被颠伤,并在当天被送到密云县医院治疗,诊断为腰椎压缩骨折。经过中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先生为十级伤残。在刘先生治疗期间,该客运公司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但没有给付其他损失费。不久前,刘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客运公司赔偿伤残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3834万元。 

    在该案庭审时,被告客运公司承认,刘先生受伤的经过属实,称事发后他们为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并当庭同意在合理范围内赔偿刘先生的经济损失。最终,在法庭的调解下,该客运公司一次性赔偿刘先生各项损失共计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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