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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行规"悄然松动 河南宾馆12点退房&
www.110.com 2010-09-17 17:26

     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15日讯  中原网-郑州日报报道:住过宾馆、酒店的人都知道,中午12点之前必须退房结账,否则就要多付钱。按照这个旅店业的百年惯例,有的旅客住宿时间不足24小时,结账时却要付一天半房费。

  旅店业的退房时间是否应当是中午12点?眼下,这一所谓“行规”正饱受质疑。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公布了2009年十大消费维权举措,其中之一就是“挑战酒店中午12点退房的潜规则”。

     一时间,“12点退房”的行规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被指“霸王条款”。北京、深圳、成都等地的部分旅店已推迟了退房时间,将于5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则明文规定,退房时间由旅馆与旅客自行约定。

     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我市大部分旅店仍沿用12点退房的行规,但一些商家已悄然打破惯例,将退房结账时间延长数小时不等。

     旅店业“百年行规”不再是“铁板一块”,但这是否是权宜之计? 旅店业中午12点退房的“潜规则”能否彻底破解?对此,公众心中仍然悬着诸多问号……

     在郑州街头,记者以顾客身份随机调查了十几家旅店,发现无论是五星级酒店还是普通的招待所,大都以中午12点为结账时限,不满24小时按一天结算,超过中午12点再加收半天房费,超过下午6点则按两天的标准收费。

     对此,旅店经营者称这是多年来约定俗成的“行业惯例”,全国各地几乎都一样。

     旅店业为何将“中午12点”作为退房结算时间呢?中原区某酒店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大堂经理向记者坦言,这是从旅店业的规律出发,便于店方的服务和管理。旅店房价表上的“天”指的并非24小时,而是“一夜”,因为旅店的主要价值是给旅客住宿过夜。通常中午12点以后来订房的人比较多,旅店以中午12点为分隔点,先期的客人退房后,服务员可以及时整理房间,以备下午到来的客人入住。

     目前,不光在国内,国外的旅店也多是中午12点退房。金水路上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客房主管李先生向记者介绍说:“宾馆中午12点退房结账的行规由来已久,这种模式起源于欧洲。19世纪末,欧洲宾馆稀缺,人力成本很高。为了节约成本,早期的酒店经营者自发形成了统一的退房时间,并在统一的时间内聘请清洁工清扫房间,逐步演变为商业惯例,被各国旅店行业广泛采用,时间长了就成了一种国际惯例。”

     很多旅店经营者解释称,他们把中午12点定为结账时间并非没有依据。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制订并于2002年5月1日起推行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国务院1978年出台的《关于计算外宾住宿天数的规定》,也明文规定:外宾住进旅店,不论白天、晚间,过夜算一天。

     眼下,自费出游、自驾游持续升温,很多人凌晨才入住宾馆,那么,这些旅客的“一日”住宿费该如何结算呢?对于这个问题,文化路上的一家快捷酒店总台服务员李雯告诉记者:“我们酒店现在是电脑定时自动计费,客人即使凌晨住店,当天中午12点退房,也要按一天收房费,其他酒店多年来也是这样结算的。”

   旅店做法被指“霸王行为”

     “中午12点退房”虽然是旅店业的普遍行规,但是,这种收费方式一直饱受争议,广为旅客所诟病。经常出差的人,提到旅店“12点退房”的做法,往往都大发感慨。

     在郑东新区一家外企做业务员的市民赵先生,因为工作关系,是不同的城市旅店中的常客。一天早上,赵先生把行李留在宾馆外出去和客户洽谈业务,上午11时回宾馆结账取行李,途中遇到堵车,赶到宾馆时已过了12点。尽管他从入住到退房,中间不足20个小时,但宾馆坚持要多收半天房费,称这是旅店的行规,他们也没有办法。“这明显属于不等价交换,现在想起来还让人生气!”赵先生气愤地说。

     宾馆12点结账的做法,会给旅客带来很多不便,因为12点结账的行规,经常从信阳来郑州办事的张先生就时常遭遇“尴尬”。张先生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到郑州出差入住酒店,酒店执行中午12点钟退房的行规,却不提供行李寄存服务,他只好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去吃饭。“酒店把中午12点作为结账时间,我感觉旅客确实很不方便。12点正是吃午饭的时间,每次我都不得不提前结账交房,然后提着行李去餐厅。”张先生说,即使把行李寄存到酒店服务台,旅客也多有不便,有一次他要坐下午5点的火车回去,中午退房吃完饭还有一段时间,他不得不坐在酒店大厅里发愣……

     经常来郑州批发服装的个体户张先生对“12点退房结账”的做法很不满,说起来他就感到满腹委屈:“从太原到郑州坐大巴要七八个小时,我习惯夜晚出发,到了郑州是早上6点多,如果住进宾馆到了中午12点就要算一天,这也太不划算了!本来坐了一晚上的车就很累,可是为了不挨宾馆的宰,我只好背着行李在街上到处转悠,总不能为了短短几个小时再多掏一天的房钱吧?”

     有着国外留学经历的“海归派”吴女士认为,“国际惯例”的说法,是内地旅店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托词。其实,在国外,除了以中午12点为限结账的酒店外,还有专门的度假宾馆,三个小时结一次账,也有按小时计费的商务宾馆,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空间,执行也很人性化,可以免费延长退房时间两三个小时。

     旅店应当何时退房结账合适呢?记者在中原路遇到刚从一家宾馆退房出来的刘女士,她建议:“12点除了吃午饭,吃过饭后客人还要午休一会,过了12点就要退房我觉得很不合适,宾馆应当在下午两点至三点左右退房比较好。”

     “12点退房”的行规正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被指“霸王条款”。人民网进行的一项网上调查显示,有超过六成的网友认为,酒店12点退房结账的行规是“霸王行为”。

     面对旅客的质疑,郑州市消协12315指挥中心主任黄静认为,旅店行业自行规定“12点结账”,没有与消费者协商,这一做法是格式合同。“一天就是24个小时,但在宾馆酒店行业中,24个小时被打了折扣,结账时却按天收费。住宿既然是按天收费,消费者要住够24个小时才行。”黄静提醒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促使旅店实现公平交易。

     对旅店业“12点退房”的作法,也有人表示理解。省直机关退休干部宋建国老人认为:“无规矩不成方圆。12点结账是全国、全世界通行的做法,中午12点之前,总台服务员会打电话询问客人是否需要续住,酒店事先尽到了告知义务,可以接受嘛。”

   百年“行规”悄然松动

     2008年3月17日下午4点,辽宁省辽阳市的消费者王聪入住北京广安门宾馆。次日下午2点退房时,他被要求支付一天半的房费,理由是过了中午12点。王先生认为,他只住了22小时,宾馆的做法属于“霸王条款”,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因此将广安门宾馆告上法庭。

     此案被媒体誉为“正午退房第一案”,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此后,北京市消协发出倡议,呼吁旅店业将每天的结账时间从中午12时延迟至14时,这个倡议得到当地111家宾馆的响应。

     北京的“破冰”之举,一石激起千层浪,“12点退房”的行规随之在全国很多城市出现松动。

     据了解,四川成都市一些宾馆还推出了“对时收费”服务,旅客不论何时入住,住宿一天都可以住足24个小时。

     记者走访发现,郑州市部分宾馆、酒店也悄然打破“12点结账”的行规,开始主动把结账时间免费延长到下午2点或是更迟些。

     河南饭店工作人员说,他们执行的是中午13时退房制度,旅客13时到18时退房加收半天房价,超过18时加收全天房价。位于花园路的金质大酒店的结账时间是下午2点,如果客人确实有要求,结账时间还可以延迟一些。

     谈到免费延长退房结账时间的问题,二七区一家商务酒店经理告诉记者,以前,旅店在执行“12点退房”惯例时都很刻板,如今,酒店业供大于求,哪家宾馆适合自己,消费者自然会用脚“投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只要不是客源较多的时段,客人需要推迟离店,他们酒店会根据当日的住宿情况做人性化的灵活处理,尽量满足客人需求,以吸引更多的“回头客”。

     不过,记者了解到,一些宾馆、酒店推出的延时退房举措是有条件的。

     裕达国贸、如家快捷、新华建国等酒店的前台工作人员称,如果想延迟在12点之后结账,需要是本店的常客、持有贵宾卡等条件限制,或者经大堂经理签字同意。部分经济型酒店推出了“会员制”退房延迟举措,旅客在网上免费注册成为该店的会员,就可以享受延迟退房待遇。位于陇海路与交通路交叉口的一家快捷酒店规定,一般客人可以延迟到下午2点退房,会员甚至可以延迟到下午4点退房。

     不过,郑州市内大多数旅店仍然遵循“12点退房”的惯例,有所不同的是,如今很多酒店会在报价表的价格后面写上“间·夜”字样,表明酒店房间卖的是一夜而非一天24个小时。

     既然延时退房举措深受旅客欢迎,为什么有的宾馆、酒店不愿实行呢?一位业内人士道出了其中的奥妙:中午12点之后是午休时间,也是宾馆的“钟点房”抢手的时候,每个房间的客人如果此时延迟退房,宾馆要少赚几十元钱。

     “潜规则”何日方休

     对于旅店“12点结账”行规出现松动现象,有人并未表现出太大惊喜。

     从事旅游行业的刘建超先生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思考,他说,目前国内大部分宾馆、酒店都沿用了“12点退房”的行规,久而久之,已成了一种痼疾。近期,部分酒店放宽退房时间,显然是应对金融危机困境下消费疲软现状的被迫之举,要从根本上打破这一行规还很难。

     记者了解到,不少实行灵活退房政策的酒店,并不希望改变“12点退房”的行业惯例。

     管城区一家三星级酒店的吴经理说,延时退房,会给旅店带来运营成本压力。他给记者算了笔账:以收拾一间客房平均需要半个小时计算,如果旅客在中午12点退房,100间客房需要10个人清理;如果旅客在下午2点退房,至少需要16个人清理。以一班次工人月薪1000元计算,如果推迟退房时间,相当于增加了6000元的人力成本。

     那么,在旅店客房紧张时段,“中午12点退房”的行规会不会依旧大行其道呢?有人这样担忧。

     目前,我国关于酒店结算的法律规定一直是个空白,在这种语境下,有专家指出,要彻底消弭旅馆业“中午12点退房”的潜规则,需要国家进一步细化、完善关于住宿退房时间、收费日差等事项的法规,用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

     虽然现在部分旅店将退房时间延迟了,但没有制定统一标准。在一项近5000人参与的网上调查显示,55.4%的公众认为,“国家应该给出统一的标准,不能由宾馆说了算”。

     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规定退房结账时间由旅馆与旅客自行约定。此举突破了以往“12点退房”的行规,从而备受关注。

     “打折商品不退不换”、“谢绝自带酒水”、“中午12点退房”等,已成为一些领域的潜规则。中消协有关人士表示,这些潜规则对消费者危害极大,中消协将组织课题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展开研究,从法律层面帮助消费者维权。

     对旅店业“潜规则”发起挑战,也成为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重点。省消协秘书长陶成川说,旅店业有很多潜规则,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12点结账”这一“霸王条款”只是众多潜规则之一。省消协正在搜集这方面的意见,准备组织专家展开讨论,向旅店业潜规则“开火”。

     中午12点必须退房结账的旅店业“潜规则”能否彻底破解,公众正拭目以待。

    ( 郑州日报记者 余英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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