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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连锁酒店涉嫌无照经营 老福山店仍在暗中营业
www.110.com 2010-09-17 17:31

  本报讯:记者陈化先、夏天报道:《7天连锁酒店老福山店问题多》(详见本报5月23日C1版)一文刊出后,中国食品产业网、中国酒店产业网、中国江西新闻网等数十家网站纷纷转载。记者陆续接到了许多电话,他们还透露了关于7天连锁酒店其他店的经营资料。28日,记者再次深入调查,发现7天连锁酒店老福山店不仅没有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且涉嫌无照经营。

  5月27日下午,7天连锁酒店负责人来到本报,她表示7天连锁酒店老福山店之所以不能取得相关资格是另有原因的,酒店在没有拿到营业执照时进行试营业,是行业的潜规则。

  28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7天连锁酒店老福山店,发现该店门口贴着一张“停业整顿”的告示。佯称前来住宿,该服务员表示:“现在只有大床标间。”当记者亮明身份后,一名自称是前台店长的表示该店已经停业整顿,前台店长和服务员的话语自相矛盾。

  随后,记者驱车前往省消防总队,就有关酒店安全设施问题采访了曾姓专业人员。他表示一般上规模的酒店必须具备两个宽度不少于1.1米的安全通道,有报警器、消火栓、灭火器等相关消防设施,酒店在开业之前一定要拿到“开业消防检查书”。若属于改造房,还要拿出原来的设计图形,倘若没有拿到“开业消防检查书”就开始营业是违法的。据投诉人反映,7天连锁酒店的两个安全通道中有一个仅有0.8米。

  接下来,记者来到南昌市西湖区工商管理局,该局一位王姓的负责人表示,7天连锁酒店在没有拿到消防、卫生等企业类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超出登记经营范围,该店涉嫌无照经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这样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7天连锁酒店老福山店将如何整改,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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