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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因ATM故障盗巨款判无期:其父起诉银行
www.110.com 2010-09-17 17:31

何鹏

去年4月,何鹏父母向律师咨询,准备上诉,但最终无果

  当“许霆案”尘埃落定时,何鹏,这个在监狱里待了8年的陆良小伙浮出水面。有专家认为,“何鹏案”与“许霆案”类似,但作案动机、情节又有所不同。“‘何鹏案’比‘许霆案’更冤枉!”近日,何鹏的父亲何见贵委托了“许霆案”的法律顾问之一、咸阳律师姚永安为法律顾问,希望促使“何鹏案”再审!并于近日向陆良县法院递交诉状,状告某银行陆良县支行,要求补办银行卡并恢复余额。

  “云南许霆”之父:

  边打工边为儿伸冤

  去年4月,听见“许霆案”改判,怀抱一丝曙光的何鹏父母,从广州听完“许霆案”的宣判回来后,其母亲孟小月向云南省高级法院递交了申诉状,要求对“何鹏案”启动再审。

  之后,何鹏的父母开始煎熬等待。

  “要不是我们家小何鹏卡上平白无故地多出40余万,他也可以和其他孩子一样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现在也到了娶妻生子的年龄了。”想到这里,何鹏的父亲何见贵欲哭无泪。

  案件犹如石沉大海,惊不起一丝波澜。绝望中,何鹏的父母经许霆的父亲许彩亮介绍,何见贵来到陕西咸阳,找到了“许霆案”的辩护人之一——姚永安律师。

  为尽快掌握案情和分析案情,姚律师与何见贵同吃同住。几天下来,姚律师对案件有了独特的见解。姚律师称,日前,他去中国人民大学参加了一个博士论坛,研究讨论了“何鹏案”的法律问题。在论坛上,众专家学者认为何鹏无罪,当属不当得利。而姚律师单挑出一个观点:该案符合《民法通则》里关于重大误解的法律构成,“许霆案”误解的是“数字”,“何鹏案”误解的是“对象”,何鹏无罪。

  记者了解到,为帮助儿子讨说法,何见贵来到北京,边打工维持生计边为儿伸冤。而妻子回家四处奔走,一家人已债台高筑。对于伸冤中遭遇到的种种艰辛,何见贵认为:“尽管我们已倾家荡产,顶着重重压力四处伸冤,但跟儿子受到的委屈比起来,微不足道。”“灾难只有降临到自己头上才知道什么叫委屈。”

  近日,何见贵已向陆良县法院递交诉状,状告某银行陆良县支行要求补办银行卡并恢复余额。据悉,法院受理材料后是否立案,还需等待进一步的审查。

  律师观点:

  “何鹏案”应重审

  姚律师还在博客里写了一篇名为《小何鹏因卡入罪实在冤 为维权要求补卡做纪念》的博文,披露案件的法理和细节。

  接手“何鹏案”后,姚律师用“惊天奇案”来形容整个案件。他诙谐比喻:“天上砸下一百万,天上砸下个盗窃罪,这就是一个傻瓜乱打款,引发另外一个傻瓜乱取款的荒唐案。从哪种角度说,都不构成刑事犯罪。”

  姚律师认为,首先,卡上“飞”来“横钱”,有3种情形: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把存入的实际金额扩大了;其他储户办理汇款业务时误将资金打入何鹏的账户;第三种可能就是法院当初认定的“被告人何鹏利用云南省分行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之机,使用储蓄卡在ATM机上套取现金”。“但这一可能完全可以排除,何鹏当初分别在昆明市的多家银行等7台ATM机上分次取款,多家银行系统及多台ATM机不可能同时出现故障。”

  其次,与“许霆案”大大不同的是,何鹏取的款是实实在在在他卡上的,并非ATM机丧失识别能力,ATM机没有理由不吐钱。事发第三天,陆良县某银行便找到何鹏,何鹏家人不但当即退还了何鹏所取的429700元现金,还根据银行要求,缴纳了这部分钱所产生的利息及罚金3380元。“至今,银行方面仍没有告知卡上凭空飞来百万元的原因,家属完全有理由质疑已归还的现金是否为陆良县某银行所有? ”

  再者,许霆携款潜逃而何鹏没有。从这个角度讲,何鹏的主观恶性更小,从充分保护老百姓权益及社会和谐的角度考虑,“何鹏案”应再审。

  “‘何鹏案’虽已是终审判决,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已终审判决生效案件,被告人可以采取申诉手段,依据审判监督程序获得重审机会。我也将力争依法促使‘何鹏案’再审!”姚律师称。

  长期致力于刑法钻研的云南德和政律师事务所的杨名跨律师认为,我国不是实行判例法的国家,“许霆案”的判决对“何鹏案”来说仅只有参考价值。如果我国实行判例制度,“许霆案”的判决将自动适用于“何鹏案”及类似案件。判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新闻回放

  多取42万被判无期

  2001年3月2日晚,某专科学校时年21岁的大一学生何鹏,持个人在某银行陆良县支行办理的储蓄卡到校外ATM自动柜员机上查询余额时,奇怪地发现卡面上余额有百万元之多,于是便在当晚和第二天,在昆明市的多家银行的7台ATM机上,分215次共取款429700元。

  3月5日,陆良县公安机关找到何鹏,何鹏父母遂将这些现金悉数上缴,公安机关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何鹏拘留。

  2002年4月9日,曲靖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后于7月12日以盗窃罪判处何鹏无期徒刑。何鹏不服向云南省高院上诉,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都市时报 记者洪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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