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权益保护动态 >
福建、湖北等10家名胜风景区尝试跨区域维权
www.110.com 2010-09-17 17:45

    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福建的武夷山、万石山、莆田妈祖、太姥山、大金湖、永定土楼,江西的庐山、井冈山、三清山,湖北的武当山等10家名胜风景区工商管理部门尝试跨区域旅游维权工作。 

    这10家景区的工商管理部门日前在福建武夷山市共同签订了《名胜风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区域协作议定书》。根据协议,“对两地交往间出现的消费争议、消费纠纷,受理地接受投诉后,依照管辖权限向对方移送的,接受移送方要按照规定程序、期限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馈移送方。”也就是说,旅游者在这10个景区的任何一地遭遇消费纠纷,可直接向其住所地的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而不必再跑到事发地投诉。 

    据了解,这10家景区现已在“12315”通用投诉电话基础上,利用网络资源建立了消费提示警示共同发布制度,搭建消费维权信息内部交流平台。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