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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奶粉索赔: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
www.110.com 2010-09-17 17:54


  - 社论

  日前,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法援中心148法律服务专线可向“问题奶粉”受害婴儿家长提供法律帮助。经济困难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北京受害婴儿家长,法援中心还会提供法律援助,有律师免费帮其维权。此前,北京市已对《法律援助条例》作出解释,将因产品质量低劣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列入法援范围。

  由于食用了被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奶粉,全国数以万计的婴幼儿在承受着尿路结石、尿路梗阻的苦痛,有的甚至面临死亡威胁。此事曝光后,尽管中央政府采取了多项应对措施,各级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也随之行动起来,甚至有百余名律师自发的志愿行动,但必须承认,数以万计的受害者如何接受赔偿,如何提起诉讼请求等还有许多具体工作要做,从立案到审理,尤其需要社会锲而不舍的努力与司法部门精诚尽职的配合。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姿态,显然也是基于对此一认识的高度认同。


  就在不久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接受美国《科学》杂志主编专访时谈到,“事情发生在企业,但政府有责任,特别是在监管方面”。温总理还郑重强调,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来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要加强立法,依法治理和监督从田地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

  司法机构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和平解决社会争端的最后一道闸门。任何希望有序消化矛盾的社会,都会向申告者敞开司法大门,实现其利益诉求。必须承认,一切立法成败得失的关键仍在于最后之执行。如本报此前发表的相关评论指出的,此时此刻,在国产奶业脱胎换骨走向重生的同时,全社会亦将目光投向“问题奶粉”涉及的受害者权益将如何补救。其结果将不仅体现政府与社会在解决这一问题时的态度是否坚决,同样将表明今日政府处理公共事件的善后水准与痛定思痛的能力。

  请不要低估此次“问题奶粉”的毒性与由来已久。央视调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除了将三聚氰胺掺入牛奶,同时还添加其他东西与三聚氰胺混合。这种混合物被称为“蛋白粉”。(10月17日《焦点访谈》)二是“大龄结石娃娃”浮出水面。广州一家医院收治“结石娃娃”最大的是7岁,他们都是在四五年前就查出患有结石,但原因不明,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疗。据称他们在婴幼儿时期也长期食用“三鹿”等品牌的奶粉。(10月18日《南方日报》)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本次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日前同样表示,消费者可以依法通过各种途径维权索赔,中消协一定会帮助消费者。如其所述,食品安全近系消费者生命健康,远系中华民族的未来,责任重于泰山,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政府有执法监督的责任,媒体有舆论监督的责任,而消费者则有投诉举报的责任与索赔的权利。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这方面,政府与社会理应大有作为。显而易见,只有政府部门尽职尽责,监管企业是否恪守契约,尽全力护卫或救济社会的自我维权,保障食品安全于日常,才不至重蹈“三鹿”式的覆辙,中国食品业的大改观也才能有望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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