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
www.110.com 2010-07-14 10:38
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犯人是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集团性共犯,通称犯罪集团,是《》第26条第2款规定的三个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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