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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校园暴力犯罪
www.110.com 2010-07-14 10:53

 如果调阅一下各地的报刊,就会发现几乎每天都有不少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这些报道和其他千奇百怪的事情同时挤在大小报刊的社会新闻版上,成为新闻生产和消费的一部分。在这种“司空见惯化”的中间,不知掩藏了多少青春的残酷和悔恨。
另外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教育专家分析说,心理上的狭隘、自私、惟我独尊、好占上风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因,而不良社会环境的熏染、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缺乏则是不容忽视的外因。对青少年来说,对社会、他人以及自己危害最大的还是暴力犯罪。在不少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报道中,狂砍、狂刺、锄杀、砍杀、刀劈、杀父、弑母、奸杀、勒毙,等等,这些血腥的字眼随处可见。

  其实,暴力案件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透视出一个社会或一类人群的价值取向和精神状态。笔者认为,青少年暴力案件的增加是和现在普遍存在于青少年中的暴力倾向密不可分的。现在孩子的暴力倾向最简单的例证随处可见,比如说,过去几岁的孩子斗嘴时最爱说“我打你”,现在的口头禅变成了“我杀了你”!

  对此,笔者认为主要的原因是暴力文化已经成为现代文化生活中部分成年人不可缺少的文化享受,暴力文化的商品化自然成为商家的最大卖点。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中都一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文化,但在现实中却基本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对此还基本处于放任状态。

  那么,对青少年暴力我们究竟应该如何防范呢?可以这么说,到青春期即十二三岁再对青少年犯罪进行防范其实已经晚了。犯罪预防需要一个非常长的过程,一个人的人格形成和行为规范是从小养成的,如果从幼儿时期就过多地沾染暴力文化,形成对暴力的麻木。或者家长对其过度地溺爱或打骂,形成骄纵或暴力人格,到青春期时一旦有实施暴力的能力和诱因,就很可能造成犯罪。所以防范青少年犯罪必须从小孩做起,预防得越早,减少犯罪的成本就越低。

  法制教育当然是应该做的,但人并不是懂得法就可以不犯罪了。对孩子来说,还是应该教导他们遵从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或者让他们形成法制感。所谓法制感不是具体的法律或条文,而是让人懂得人生活在一个社会里应该是平等的、公正的、相互之间应该是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的。也就是要培养孩子有一种非常朴素的道德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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