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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防犯罪中警察作用之比较
www.110.com 2010-07-14 11:28

西方警察三级预防犯罪的理论由远期发案控制、近期发案控制和发案后控制组成。也有的分为犯罪行为预防、情景预防、社区犯罪预防。本文采用犯罪行为前预防、犯罪行为中预防、犯罪行为后预防的分类模式,对国内外警察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进行比较研究。预防犯罪的关键在于社区,但不应忽视警察在预防犯罪工作中的协调和指导作用。警察在了解犯罪情况和犯罪的客观规律方面有着夭然的优势条件,理应突出警察部门在犯罪预防主体体系中的首要地位。
 犯罪预防,警察作用,比较研究
 犯罪是当今世界的一大公害,如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减少公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安定,是国际社会共同关心的一件大事,也是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课题。同时,犯罪预防也是犯罪学研究的一个带有根本性、战略性的课题,是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关于什么是犯罪预、犯罪预防的各种措施、怎样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等等问题,也是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与学者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但是,在当前犯罪预防的各类研究中,多着重于犯罪现象的综合预防研究,而少有学者关注警察在犯罪预防中的作用。因此,本文旨在探讨各国警察在犯罪预防中所体现出的作用,从而对警察这个角色在犯罪预防主体体系中给予一个较为明确的定位。
 

    一、中外关于犯罪预防概念的比较
    关于犯罪预防的概念,国外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美国学者史蒂文·拉布认为,“指在犯罪石为发生之前或在进一步的行为发生之前就消除犯罪的一种努力”,杰弗里教授则以为“犯罪预防就是在犯罪发生之前采取措施以减少犯罪发生的可能性”。
    德国阿尔布雷克特教授指出,“预防犯罪不是狭义的、法律意义上的预防”,“它是一种综合的。进攻性的社会控制技术。”
    英国内政部和伦敦警察厅曾下过这样的定义,“犯罪预防是对犯罪危险进行预测、识别和估量,并制定行动对策以减少或制止犯罪”。也有英国学者指出,“从广义上说,旨在减少将来犯罪的可能性的任何措施、都属于犯罪预防。”
    日本学者菊田幸一认为:犯罪预防是“指在犯罪发生之前,通常应该采取的防止它发生的手段”,“势必要追究到产生犯罪的原因和预测犯罪的问题,尤其会涉及到排除诱发犯罪的可能性,以及被害人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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