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只要刑法上的罪行可以用普遍可以理解的,即用人权论据来说明,而且这普遍适用于许多罪行,还特别适用于宽容的刑法制度的话,那末,一种跨文化的处罚权,一种跨文化的刑法,无疑是存在的。
「英文摘要」As long as the crimes in Penal Code are commonly understood,explained by the arguments of human rights, and it isuniversally applicable for many crimes and especially for thelenient system of criminal law, a power of penalty or atranscultural criminal law will undoubtedly exist.
「关 键 词」文化/刑法/跨文化刑法/法哲学
culture/penal code/transcultural criminal law/ legalphilosophy
「 正 文 」
一、问题与回答模式
正在加剧的全球化远远超出了经济与金融领域,不仅逾越了国家、而且也逾越了社会——文化的界限,这使得以下的疑问迫切需要回答,即法制对逾越这些界限的人员,也就是说对外来者应该采取何种态度,尤其对“非常陌生者”,他并非来自一个文化上相邻的国度,而来自一种不同的法律文化。尽管如此,法制能使用其最强手段——刑法吗?它们是否有(主观)权力跨文化地运用其(客观)刑法?存在一种跨文化的处罚权限吗?在这些疑问上,我不在积极的意义上理解主观权力——对此由法制自身决定,而更多地在法律道德的意义上,也就是说作为那些道德义务的部分,人们相互缺少对这些义务的承认。疑问就是:一种跨文化的处罚权限是否属于人对此提出要求的那些义务;一种此类处罚权限在法律道德上合法吗?
此类疑问更加紧迫,因为全球化危胁着一种对人之存在而言不可放弃的因素:对确定群体的归属。而这种状况从刑事政策上来看相当显著。身份受损的比身份巩固者更容易犯罪;身份困难“促进犯罪”(对此题目参见Sellin1938年著作)。
另一方面,人们不可忽视,从生活世界来看,经济较少戏剧性地提出疑问。从法律政策上来看,它们在许多情况下没有内容,不仅国家的处罚要求,而且一大部分违法行为类型在几乎所有法律文化中得到同等程度的承认。恰恰刑法在细微之处特别紧密地受制于一个社会的传统与“价值意识”,为此人们新近与一部欧洲刑法典保持距离(尽管有统一趋势,参见Tiedemann1997年著作)。尽管如此, 我们仍最晚从汉谟拉比法典起甚至以书面形式知道,法律利益如人身与生命、财产与良好的名声(“名誉”)自古以来受到刑法的保护。首先,如果违法行为类型众所周知,而其次人们能期望外来者至少在刑法方面精通东道国的特点,尤其在可以估计到特性的领域,他就不可能如此简单地依据不同处理。
看来一种答案只有服从疑问的要求,并且最终既不依据自身文化区域的信念,也不依据其前提,它才能令人信服。对一个跨文化的问题而言,只存在恰当地跨文化有效的概念与论据才能回答。如果人们把文化理解为特定价值、信念与行为规范的一个复合体,则人们期待辩解依赖文化。我的论点是,对刑法基础与所有违法行为与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而言,均非如此。这个题目处于一般疑问的视野中,即什么可以使不同文化相互指望。
具有历史性意识者知道,前面的疑问根本不新。其一,人们不能忘记,在多元化社会中,类似问题已经在社会内部提出。名义上其因信仰分裂而引起,在启蒙时代中得到强调并且通过资产阶级革命与工业革命得到加强,在所谓旧欧洲社会中发生了一个分化过程,它废除以前相对同质的状况并且产生了多维度开放的社会。在它们之中始终生活着为数众多的带有自身利益与信念的群体,并且同样逐渐传播不同风气与价值。只要还必不可少,刑法在此就迅速学会了早该有的“教训”,并且通过相应的自由化,给予先前文化上的外来者以刑法上可能的居住权:人们是否想到宗教信仰不同者或者想到(甚至好斗的)无神论者,想到社会与国家批评者,想到离婚,想到同性恋并想到性的迁徙自由——这种“偏离行为”不再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从刑法上看变得不令人担心。
- 上一篇:立法目的对量刑情节的检验
- 下一篇:预防职务犯罪要加强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相关文章
- ·存在跨文化刑法吗?
- ·消费者权益刑法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消费者权益刑法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结合犯理论在我国刑法中存在的合理性质疑
- ·安乐死的法哲学分析、刑法解读和立法策议(二
- ·安乐死的法哲学分析、刑法解读和立法策议(三
- ·犯罪结果发展阶段存在犯罪中止——与《刑法学
- ·部分刑法条文存在语法错误
- ·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 ·刑法修正案(二)
- ·甘肃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 ·现行《商标法》存在四大问题 第三次修改草案将
- ·路甬祥:侵害知识产权现象仍大量存在
- ·追索圆明园兽首律师称不存在再诉讼可能
- ·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站删帖 维权难题仍存在
- ·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30年进程 分析存在的问题
- ·骨折未能愈合 患者告医院治疗存在疏忽被驳回
- ·卫生部:山西省疾控中心在疫苗管理上存在问题
- ·劳动争议案件存在的问题
- ·劳动争议诉讼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 陷害教唆理论初探
- · 刍议受贿罪的惩治对策
- · 毒品犯罪特别累犯否定论
- · 论预防之刑
- · 危险犯分类质疑
- · 法官裁量与中国刑罚体系的完善
- · 试论均衡量刑权的思路
- · 对“刑罚的执行”法律定位的学理
- · 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追问——兼论
- ·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司法认定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