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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序、等——刑罚的相应性的蕴涵(9)
www.110.com 2010-07-15 08:33

  (二)平等性对判定刑的裁量的制约

  平等性对判定刑的裁量的制约主要表现为对量刑基准的确定与从宽、从严量刑都有着其要求。

  1.平等性对量刑基准的确定的要求

  平等性对量刑基准的确定的要求在于,同一种罪中的不同个罪如果在不具有量刑情节时罪量一致,其量刑结果应该相同,在具有量刑情节的情况下,其量刑的基准应该相同。在不具有量刑情节的情况下,罪量相同的个罪的判定刑不同,不是判定刑重者过重便是判定刑轻者过轻,甚至于两者兼而有之,而无论是过重还是过轻,都有悖量刑的序的相应性的要求。如:同是盗窃1万元的个罪, 在均不具有从宽或者从严量刑情节的情况下,一个被处2年有期徒刑,另一个却只被处1年有期徒刑,量刑的序的相应性无从说起。在具有量刑情节的情况下,不考虑量刑情节时个罪所应判处的刑量作为从宽或从严量刑的基准如果不同样确定,据其所从宽或者从严量刑的结果必然因为量刑的基准过重而过重或者因为基准过轻而过轻,最终不合罪重刑重,罪轻刑轻的序的相应性的要求。如:同是盗窃1万元的个罪, 同样具有未成年人犯罪的从轻量刑情节,但一个的量刑基准被确定为1年有期徒刑, 另一个的量刑基准被确定为2年有期徒刑,在从轻的分量均被定为半年的情况下, 前者从轻量刑后的判定刑为6个月有期徒刑,而后者从轻量刑后的判定刑为1年零6 个月有期徒刑。相比之下,后一量刑结果名轻实重,毫无相应性可言。

  2.平等性对从宽或从严量刑的要求

  平等性对从宽或从严重量刑的要求在于,同一种罪中的不同个罪如果在不具有量刑情节的情况下罪量相当,而所具有的量刑情节的功能与数量相同,对其的量刑结果即判定刑应该一致。同一种罪中的不同个罪如果在不考虑量刑情节的情况下罪量相当,其从宽或从严量刑的基准应该一致,已如上述。但是,仅仅是量刑基准的一致尚不够。因为即使量刑基准被一致地确定,如果对具有同样功能与同样数量的量刑情节的个罪不同样从宽或从严,判定刑仍然不能一致,因而必然违背序的相应性的要求。如:同是盗窃2万元,同是未成年人犯罪, 从宽的基准同样被定为有期徒刑2年,但是,如果对一个的从宽分量定为半年, 而另一个的从宽分量定为1年,那么,前者的判定刑便是1年零6个月, 后者的判定刑却是1年。两相对比,罪重刑重、罪轻刑轻的序的相应性无从体现。

  邱兴隆,男(1963—),法学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西南政法大学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刑罚学与西方刑法哲学。

  「参考文献」

  〔1〕(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66.

  〔2〕Emest ven den Haag,  Punishing  Criminals: ConcerningA Very Old and Painful Question[M]。New York:Basic Books, Inc.,Publishers.1975.194.

  〔3〕Emest ven den Haag,Punishing Criminals.1975.194—195.

  〔4〕Norval Morris,Madness and  the  Criminal  Law  [M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2.199.

  〔5〕Norval Morris,Madness and  the  Criminal  Law  [M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2.199.

  〔6〕Andrew von Hirsch.Past or Future Crimes: Deservednessand Dangerousness in the Sentencing  of  Criminals [M ]。 NewBrunswick and London:Rutgers Univensity Press.1987.40.

  〔7〕Andrew von Hirsch.Past or Future Crimes.43.

  〔 8 〕 Andrew  von  Hirsch. Commensurability  and   crimeprevention:Evaluating Formal Sentencing Structures  and  TheirRationale[M]。74 The Joumal of Criminal Law  and  Criminology.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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