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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州法院为刑事案件审判设立“五关”
www.110.com 2010-07-13 09:51

  楚州法院以赵作海案为鉴,经全院学习讨论,于6月1日出台新的《刑事案件审判管理办法》,充实完善了“立案审查、量刑建议及比对、当庭翻供案件应对、刑事信访案件复核”等方面的内容,为刑事审判工作设立“五关”,狠抓刑事案件质量。

  一把“立案关”。加强对证据和程序方面的立案审查,对不符合立案要求的案件决不姑息迁就。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将指导工作向前延伸,待相关材料依法完善后方准予立案。

  二把“证据关”。组织法官认真学习,严格最高法等五部门新出台的《规定》,坚持“重证据、轻口供”的刑事审判理念,坚决剔除刑讯逼供等不正当手段所取得的非法证据。

  三把“量刑关”。严格执行已出台的《量刑规则》,力求减少量刑偏差,杜绝量刑不平衡现象发生。全面推行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并以此约束法官自由裁量权,对法检两院量刑有偏差的,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四把“定案关”。为轻刑、有分歧意见和翻供案件层层把关。此类案件一律需向分管院长汇报,确有必要的提交审委会集体讨论。尤其是加强对翻供案件证据的审查,做到“零口供”断案。

  五把“信访关”。对在本地区重大有影响案件、翻供案件等,积极邀请代表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刑事已决案件当事人不断信访的,邀请信访者、公安检察机关、资深律师、代表委员与法院一道进行“五方复核”,做好息访工作,对法院工作确有瑕疵的,勇于认错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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