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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钱”男子被刑拘
www.110.com 2010-07-13 09:51

  ■本报记者 李战洲 摄

  晨报抚顺讯(记者 李战洲)煤气是商品,盗用违法———这个道理,40多岁的张某直到进了看守所才明白。

  日前,张某因涉嫌被刑事。警方介绍,因盗用煤气受到刑事处罚,张某是抚顺市第一人。

  男子盗用煤气被刑拘

  “还以为罚点钱就完了呢,真没想到会犯法。”昨日上午,在抚顺市看守所内,40多岁的张某唉声叹气。

  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民警介绍,今年3月初,他们接到抚顺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监察大队的协查请求:抚顺望花区一贩卖观赏鱼的男子长期盗用煤气,希望配合抓捕。

  3月8日下午,张某在家门口落网。张某交代,从2009年11月到被抓捕前,他一直靠盗用煤气的方法烧热水,给所养热带鱼调节水温。他每两天烧一次水,每次8小时。他家共有长1.5米、宽70厘米、高40厘米的鱼缸30个,热带鱼“战船”将近4000条。

  中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孙乐洪告诉记者,经抚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认证:张某盗用煤气480小时,5687立方米,合计费用4450元。

  警方表示,根据规定,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上就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此前警方也配合中燃查处过盗用煤气案件,但由于涉案金额较小,个别当事人被行政拘留。张某是抚顺市第一个因盗用煤气被刑事拘留的。

  “我真的就是为了省点钱,这下可丢了大人了!”张某感觉十分委屈,“我愿意给还在盗用煤气的人做个反面教材,希望从轻处罚我。”

  “养鱼场”里俩“炸弹”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张某的“养鱼场”。门口,一个男子正在烧锅炉,不过燃料变成了柴,外屋立着三个大罐。

  孙乐洪告诉记者,三个罐每个高2.5米、直径1.5米,其中的两个是张某自制的土锅炉,用来烧水,一个是冷却罐。

  为了盗用煤气,张某在自家2寸粗的煤气主管线上接出一根4分粗的管子,这根管子又有8个分支,每4支用来给一个土锅炉烧水。

  里屋灯光昏暗,30个鱼缸分三层排列在两侧,感觉到有响动,鱼儿不停地跳出水面。屋子里跟桑拿房相仿,潮湿闷热,记者的眼镜和相机镜头被热气遮挡,刚擦掉一层又上了一层。

  “他(张某)真虎,这两个土锅炉相当于两个炸弹,在人员这么密集的小区里,锅炉一旦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孙乐洪回忆,是张某所在小区的居民害怕土锅炉爆炸才举报了张某。

  提醒:盗用煤气违法

  中燃总经理助理孔枭表示,2009年他们共查处盗用煤气用户700多家,追缴费用80多万元,但实际损失要远远高于这个数字。

  燃气公司提醒市民:煤气是商品,盗用违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或迁移煤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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