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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遭强暴 作案者是同一人
www.110.com 2010-07-13 09:52

  在近3个月的时间里,玉溪市某钢铁公司的王小姐在厂区内两次被强奸。疑犯归案后,她才发现,强奸她的竟然是同一个人;而且此人在四年内陆续实施了四次强奸罪行,一直逍遥法外。昨日记者从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获悉,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

  三月内两次被强奸

  11月22日晚上9点多,王小姐到公司宿舍找朋友,在快到宿舍时,一个陌生男子突然勒住她的脖子,将她拖到厂区足球场边的一个草丛里,对她实施了强奸。

  报警后,王小姐向警方反映了该男子的体貌特征,“他穿着我们厂的制服,身高1.62米左右。他让我不要叫,不然就把我捅死,我不敢反抗,但趁他不注意,我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给朋友,还按了免提模式。”朋友在电话里大声呼叫,该男子惊慌失措,企图逃跑,王小姐趁机在其脸部抓了一道伤痕。

  据了解,此前不久的9月份,王小姐就曾在厂区宿舍内被一名陌生男子强奸过。

  DNA鉴定锁定嫌犯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很快,民警将目标锁定在厂区男职工的范围内。有知情人透露,请假外出的张某脸部有明显抓痕,且身体特征与被害者所述十分吻合。警方对被害人内裤及现场痕迹提取的犯罪嫌疑人精斑DNA进行了鉴定,并与张某宿舍内发现的样本DNA比对后,警方认定:张某正是这起强奸案的实施者。

  四年内作案四次

  11月28日,当张某再次出现在厂区时,被蹲点守候的便衣一举拿下。12月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对2006年以来其所实施的4起强奸案的发案地进行了指认。据了解,2006年1月4日,张某酒后将一名女子强行拖入广场民房内的公厕内实施强奸。2007年、2009年,张某陆续窜至钢铁公司职工宿舍内对两名女职工进行了强奸。而张某自己也没想到,他在2009年两次强奸犯罪的对象竟然是同一个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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