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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布绑架案大错而特错了
www.110.com 2010-07-13 09:52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有些部门和领导,犯了错误以后,总是想方设法地百般遮掩。这样的做法只能招来老百姓的唾沫、鄙视和谩骂。试问,纸里能包住火吗?

  昨日,深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助理、宣传处负责人周保军向记者透露,警方迟迟未正式公布学童绑架案的相关案情细节,是经过慎重考虑的,绑架等恶性刑事案件并非政府信息,贸然公开对破案不利。(12月12日《广州日报》)

  周保军的观点冠冕堂皇,似是而非,压根儿就是拉大旗,作虎皮,根本就是墙头上踩高跷——站不住脚。列位看官,请听我逐条揭穿他的错误实质,拨乱反正,以正视听。

  周保军的说法是在偷换概念,蒙蔽群众。公布绑架案件和公布绑架案件的细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岂能一个锅里搅马勺混为一谈呢?其实,老百姓始终没有要求警方公布绑架案件的细节。众所周知,有些案件的细节对于公众根本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而对于那些作奸犯科者却是大有帮助的,比如,歹徒如何反侦察的手段等等。老百姓只是让警方及时公布绑架案的事实,以此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防范。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深圳今年10月以来连续发生3起校园绑架案的消息,警方直到12月8日才正式公布。深圳警方的做法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大的恐慌,非常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周保军的说法是在无理取闹,强词夺理。他的理由根本就是两个风筝一起飞——胡搅蛮缠,简直能让人笑掉大牙。人民警察为人民,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连续发生三起绑架案件,已经闹得满城风雨,人心惶惶,深圳警方还在“躲猫猫”,要不是香港媒体率先曝光的话,公众还不知道被蒙骗到猴年马月呢?难道公众对这么大的事情就没有知情权吗?只有政府的信息才能公开,周保军简直就是信口雌黄,胡说八道。按照他的荒谬逻辑来推理的话,去年发生的汶川大地震自然也不属于政府的信息,莫非也要向公众隐瞒真相吗?

  周保军的说法是拿着鸡毛当令箭,竟然以国际惯例当借口为警方推卸责任。请问,是哪些国家的惯例?请你不要满嘴跑火车好不好?深圳警方如果及时地公布了绑架案的信息,群众就能够及早地了解真相,及时地为警方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就会有助于破案,怎么会不利于破案呢?由此可见,周保军的说法真是丈二和尚——让人摸不着头脑,实在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更重要的是,警方及时地公布了发案的信息,群众就会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就很有可能不会发生第二起、第三起绑架案件。大家说,是这个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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