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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当街受贿比窦娥还冤?
www.110.com 2010-07-13 09:52

  

       奥一网论坛中的《深圳视点》栏目12月6日23时36分的一则题为“深圳交警:拿钱来!”的帖子掀起了轩然大波,帖子中附上的三张现场照片更是让事情显得证据十足。广大网友无不愤然,口诛笔伐。

  那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这位署名为“baoliao-456”的发帖人,到底是向大家展示了深圳交警蔑视国家法律公然受贿的真实的情况,还是欺骗广大民众,恶意诽谤呢?12月7日,深圳市交警局有关部门领导以及事件的当事人——当晚特勤大队带班领导吴德军向大家对此事做了澄清,表示当街受贿那真是比窦娥还冤。他们向媒体讲述了当晚发生的具体情况。

  起因:交警大队特勤队民警支队的“猎虎30”行动查处泥头车,两辆涉嫌严重超载的泥头车司机拒绝配合执法,并纠集多人阻碍执法,民警劝阻无效。

  发展:多方协调后,交警向他们说明:必须先过磅,再决定处罚。对方也答应由司机开车到附近磅站过磅。群众散开后,吴执勤人员对两辆车进行现场拍照,并安排过磅事宜。

  转折:拍照后,其中一司机拿了3000块钱塞给民警,要求民警放车。执勤人员当时并未接钱并表示车必须按规定处理,钱坚决不收如果车主继续坚持将把钱当做证据上交处理。不料那司机当场反咬一口,坚称交警答应交3000元就放车,硬是不收回钱。

  真相:执勤人员当即表示请督察来处理,将钱收缴作为妨碍执法的证据,并当着司机和围观群众的面大声的一张张清点。就在清点钱款时,不明身份人员受对方指使用两台数码相机进行拍照,才出现“送钱”再拍照的闹剧。

  律师说法

  泥头车司机的违法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规定可认定为阻碍执法;另一方面是网上发帖诬陷深圳交警当街受贿,歪曲事实的行为给执勤机关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已经构成涉嫌诽谤他人;此外,根据互联网管理相关规定,奥一网有删除所发布的虚假信息、消除影响的责任。交警局和涉事民警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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