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玩尸女”涉嫌犯罪!
提到“尸体”,我想很多人的感觉会是“不寒而栗”。12月7日,网上盛传一篇热帖《重庆医科大惊现“玩尸女”》,帖子附带多张照片,一些男女学生模样的人,手持人体骨骼在一间标本室内耍弄摆拍,这种恶搞引起不少网友质疑,认为这是在亵渎死者,看得令人心惊胆战,直冒鸡皮疙瘩!
但是对于医科大学的学生来说,在解剖尸体之前,必须要做的一个仪式是对尸体默哀。这也体现了对尸体的一种尊重。可是,为何女大学生对尸体如此“不尊”呢?一方面可能表现了女大学生在尸体解剖时的“胆大”,另一方面表现了她们对尸体的“无所谓”和“不在乎”。
医大学生摆Pose颅骨当“皇冠”
网帖显示有一组图片,画面中,几名身穿白大褂的学生手拿人骨,三三两两凑在一起,面无惧色地摆Pose拍照。一女生更是右手持一根较长的人骨,而头上则顶着颅骨当“皇冠”,对着镜头一脸笑容。
发帖者称自己无意中点进一名网友的QQ空间,在对方相册里发现了这一组“雷人”照片。“看到了这些画面,产生了许多感想。难道现在的医学院学生就是这么对待人体标本的?难道第一节课没有教授学生尊敬生命?”发帖者连发两问,同时也道出担忧,他认为,一个连尸体都不尊重的医务工作者,不可能把病人当做自己的亲人来医治,而一旦丧失那种责任感、使命感,诊治病人恐怕就变成了办家家酒一样的儿戏。“如果这样的学生毕业之后从事医务工作,还有谁敢让他们医治身体呢?”发帖人感叹道。
网友猜测:这是新生的举动
骂声中,也存在少数反对的声音。一个网友说:“可能是他们因为学习或研究必需的,或者在眼中已经不是一回事,而我们这些平时少接触的人,在这里大惊小怪吧。”
“给尸体拍照或者与尸体合照的,一定是新生。”网友“破熵枫”称自己正是一名医大学生:“其实医大的学生跟尸体接触久了以后,几乎就麻木了,不会再做这种无聊的事情。”在该网友看来,照片中几名大学生的做法无可厚非。他认为医科学生如要在手术台上攻破心理难关,必须想办法让自己“麻木”起来,否则,解剖时早就被吓疯了,“希望网友不要一味破口指责医大学生残忍,大家请先想想医疗技术的进步是从哪里来的再开尊口吧。”
争议:对尸骨不敬当医生也就不把人敬
照片引起网友们的强烈反响,并迅速在各大论坛上流传开来。有网友甚至以“玩尸女”来称呼照片中的学生。照片引起热议,网友们也有不同的观点。其中骂声居多,受到“刺激”的网友们纷纷丢砖头:“太吓人啊,都是变态啊”、“一个未来的医务工作者,连对死者最起码的尊重都不知道,我深感可笑,可气。”
有的网友则表示担心:“现在当学生对尸骨不敬,以后当医生就不把人敬,医生没医德就是最危险的杀手呀。望现在的医学院校加强医德教育。”
一个网友甚至激动地说:“幸亏这里面没有我的儿子,否则回家来老子揍死他。”他表示:自己的孩子今年高考也考上了医学院,上学之前就告诫过孩子,必须深鞠一躬之后才可以去触碰那些肢体,“牺牲”与“贡献”,无论以什么样的形式表现,都是了不起的。
法律角度:涉嫌侮辱尸体罪
根据我国理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我国《刑法》第302条明确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 上一篇:深圳交警当街受贿比窦娥还冤?
- 下一篇:质疑黄光裕律师 签订保密协议
相关文章
- ·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
- ·丈夫传播性病给妻子涉嫌犯罪吗
- ·单位在劳动者涉嫌犯罪期间,可与其暂停合同履
- ·开发商涉嫌经济犯罪被抓
- ·大学生强奸卖淫女认为此非犯罪
- ·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
- ·大学生犯罪之原因及对策分析
- ·大学生犯罪之原因及对策分析
- ·男友涉嫌犯罪 提供钱财助其逃匿 构成窝藏罪要坐
- ·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的主观要件如何认定?
- ·山西左云矿难涉嫌渎职犯罪案重审判决:3人获
- ·兰州大学二院工程部原部长涉嫌受贿630万被公诉
- ·山西左云矿难涉嫌渎职犯罪案重审判决:3人获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承办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 ·山西左云矿难涉嫌渎职犯罪案重审判决:3人获
- ·成都近年来最大涉黑团伙5日受审 涉嫌13宗犯罪
- ·山西左云矿难涉嫌渎职犯罪案重审判决:3人获
- ·山西左云矿难涉嫌渎职犯罪案重审判决:3人获
- ·执行中发现涉嫌经济犯罪 应将材料移送相关部门
- ·涉嫌犯罪行为导致财产变化能否构成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