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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解释徐梗荣猝死案量刑
www.110.com 2010-07-13 09:52

  据新华社电26日,陕西商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长叶文广,对高中生徐梗荣受审猝死案一审判决中5人的量刑作出解释。24日,商南县法院对丹凤县公安局原局长闫耀锋等5人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及刑讯逼供等罪名判处等。

  叶文广解释说,闫耀锋作为专案组总指挥,符合的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闫耀锋有情节,法院最终判决两年有期徒刑。丹凤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原纪委书记王庆保作为此案直接分管领导,对徐梗荣在审讯猝死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但犯罪情节较轻,法院认定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赵朔、贾严刚、李红卫作为审讯人员,以暴力手段获取口供,犯有刑讯逼供罪。其中赵朔是审讯组负责人。根据他们在审讯期间的作用,分别作出有期徒刑两年半、一年半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判决。法院认定,贾严刚和李红卫有投案自首情节。此外,虽然多名民警参与审讯,但没有发现刑讯逼供行为。

  叶文广是商南县法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商南县法院是受商洛中级人民法院指派审理此案。

  ■案情回放

  2009年2月10日,丹凤县丹江河畔发生一起高中女生被害案。2月28日,丹凤中学高三学生徐梗荣被确定为重大嫌疑人,3月8日在接受公安审讯期间猝死。经法医鉴定,徐梗荣因患有原发性心肌病,由于外伤、疲劳等因素引发心跳骤停死亡。

  ■一审判决

  商南县法院审理认为,闫耀锋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违法决策,王庆保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犯罪嫌疑人徐梗荣死亡的后果发生,其行为分别构成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商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闫耀锋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王庆保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赵朔、贾严刚、李红卫在侦破案件中,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其行为均已构成刑讯逼供罪。鉴于三人是在领导指令过程中的行为,参与审讯民警较多,责任分散,加之犯罪嫌疑人徐梗荣患有原发性心肌病等原因,赵朔、贾严刚、李红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一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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