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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大酒驾肇事案开庭
www.110.com 2010-07-13 09:52

  据新华社电 造成5死4伤的南京“6.30”特大醉酒驾车交通肇事案,27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经查,2009年6月30日晚,某建筑工程承包人张明宝与朋友在南京市江宁区金盛路吃饭,醉酒后驾驶别克轿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后被警方控制并刑事。

  经交警鉴定,张明宝属醉酒驾驶,事发时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381毫克/100毫升。此案发生后,南京检方高度重视,派员提前介入案件的工作,并对案件的定性进行了多次研讨,后于7月15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将其批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明宝明知后果严重仍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5死4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辩方律师称此案属于过于自信导致的,请求从轻量刑。庭审结束后,部分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要求法院对被告人进行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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