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 > 刑事动态 >
青岛市南:阳光下运行检察权
www.110.com 2010-07-13 09:53

  对有些人来说,检察机关的工作是“神秘”的。而走近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人们会清晰地感受到:这个拥有“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和“集体一等功”等诸多桂冠的检察院,不再有“神秘感”,而是公开、透明、亲民的“阳光检察”。

  “阳光检察大厅”:提供便捷服务

  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的中心城区。这里有一个面积不大却令人耳目一新的“阳光检察大厅”———宽敞明亮的大厅内排列着四个敞开式的检务工作窗口,设有办案流程滚动公示屏和供来访群众查询的检务信息触摸屏……这是该院创新打造“阳光检察”品牌的重要载体。

  办案流程滚动屏,对该院当前办理的所有案件(除涉密和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案件外)全部公示。设在大厅内的职务犯罪举报、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刑事案件受理、执法行为监察等四个对外接待窗口,为前来办理公务和来访的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阳光大厅里还有接访人员,最大限度地为来访者提供便利。

  在这个阳光检察大厅,笔者看到,一位当事人的家属宋先生正轻轻点击检务信息触摸屏,案件的受案时间、办案人、所处的办案阶段、结案时间、办案结论等情况瞬间显示出来。“这种公开方式,可以使群众了解案件办理过程,消除一些不必要的疑惑。”宋先生赞赏地说。

  据统计,阳光检察大厅创建3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926次1065人,其中检察长接访127次146人,来访者满意率达100%。

  “网上检察院”:搭起检务公开新平台

  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执法行为不规范、超期办案等问题,市南区检察院在构建“阳光检察”品牌中,以建设“网上检察院”为依托、实现办案全过程监督,成功破解了这些难题。

  “网上检察院”有一整套办案质量监督流程,实现了对每个办案人、每个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例如,对每起案件的办案情况有20多项打分内容,明确指出存在的办案瑕疵,并要求及时纠错。同时,会自动生成每个办案人和每个部门每月案件质量评析和走势等。

  自2006年5月起,该院先后制定了《业务、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办法》和《规范化管理体系文件》,开发了相应的管理软件,建立了工作流程规范,在网络上实现了办案、执法监督、绩效考核和检务公开等。2007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单位。

  “网上检察院”实行统一受案、网上分流、统一管理;为确保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迅速整改,实行了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制度。为防止超期办案预警机制,还用绿、黄、红三色指示灯表示办案期限正常、临界、超期三种状态。此外,该院还制定并实施了《办案内部监督办法》,对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督和量化评价,其结果自动计入《干警执法档案》。

  该院通过搭建这一网上开放式监督平台,有效增强了全院干警严格依法办案的意识,该院各类案件办案周期较以往明显缩短,办案质量和效率大大提升。据统计,2006年以来,该院先后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69件101人;批捕、案件办案准确率达100%。

  吸引社会参与:构建检察工作新模式

  在“阳光检察”品牌建设过程中,市南区检察院围绕“检务公开、强化监督、关注民生、公平正义”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探索实施了品牌建设“系列工程”,不断创新推出便民亲民举措,构建起了社会参与检察工作的新模式。特别是今年以来,该院呈现出一个个“新奇”镜头———

  2009年3月,该院进一步完善了全国首家民生检察联络员制度,将检察机关关注民情、服务民生的触角延伸至社区内部。先后组织社情民意调查活动70余人次,发现案件线索及矛盾纠纷隐患11起,协助调解处理涉检信访9人次,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青岛市委办公厅进行调研,决定在全市进行推广这一模式,高检院、山东省检察院予以转发推广。

  2009年4月,该院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了“问百姓疾苦、问民生诉求、问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的“三问”活动,已访问社会各界群众1000余名,走访、帮扶企业70余家,由此制定了检察机关强化“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职能的新对策。

  2009年5月,该院在辖区建起了全国首家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站,将街道、社区、院校等各有关方面的志愿者纳入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化网络格局,以有效超前预防职务犯罪并激励广大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线索。

  2009年6月,该院创新建立了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工作机制,本着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予以全力帮教,联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临时代理人志愿援助机制和“亲情对话”制度,走出了一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路子。

  2009年7月,该院深入开展了“阳光检察”推进月活动,邀请1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接访、案卷检查、列席检委会、旁听庭审等活动18场次,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全面展示“阳光检察”品牌建设成果,搭建了公开、公正、监督和服务新平台。

  2009年8月,该院建立了每年20万元的涉检信访救助基金,帮助信访当事人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特殊困难,成功化解了一名老上访户信访问题,促使当事人息访息诉,实现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双赢”。

  2009年9月,该院探索启动了提审、庭审评促机制,在加强内部办案监督的同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庭审评促,有效促进了检察干警规范化执法。

  此外,该院还建立了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开通了“24小时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开展了“检察长大接访”活动;成立了由56个会员单位参加的全市首个区域性预防职务犯罪协会,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

  “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让社会各界走近检察工作、近距离地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执法公信力;另一方面,外部监督给我们带来监督的新视野、新角度,让我们了解群众、了解社会对检察工作的评价和要求,从而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新的推动力。”市南区检察院检察长薛振环如是说。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