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文化:18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暴力行为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是否会按年龄段划分?
崔莉:未成年人的校园暴力是目前比较常见的现象,应当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施暴者的施暴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1、民事侵权责任:
①校园暴力的行为直接对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属于侵权行为。加害人应向被害人承担下列赔偿责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补偿金、残疾辅助器具、丧葬费与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以及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②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主体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侵权责任将由其监护人承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侵权责任由其个人承担。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规定为: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所以,对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暴力的行为,加害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分下列几种情况予以承担民事责任:16周岁以下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监护人承担;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如果加害人有经济能力,由其个人承担,否则由其监护人承担。
2、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规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对参与人,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除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校园暴力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对于校园暴力行为,如果情节、后果严重,应按照“故意”定罪量刑。如果有聚众斗殴行为,还将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所以,对于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暴力,如果构成犯罪的,将按着聚众斗殴罪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对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施暴者的校园暴力行为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的,将按着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对不满14周岁的施暴者将不予刑事处罚,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时,因为其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量刑方面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搜狐文化:这种暴力行为会对施暴者自身产生什么心理影响。
崔莉:未成年人是处于青春成长期的青少年,是个人生理的发育、人格的培养、心理塑造的关键时期。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可能会导致尚未成型的青少年心理的扭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的偏差。实施过暴力行为的未成年人,很有可能产生如下心理问题:
1、产生负罪感,增加自身压力,对未来失去信心
当未成年人第一次实施暴力后,因为社会以及自身的原因,其会在内心上为自己打上“施暴者”者的标签。这种心理一旦形成,就会在潜意识中认为自己与别人不一样,认为自己是有污点的“坏人”,从内心深处开始讨厌自己。于是,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他们会觉得自己比别人具有更低的起点,背负字沉重的负罪感和强大的心理压力,对未来丧失信心。
2、产生叛逆心理,严重者可能导致其仇视社会
人格矛盾紧张是施暴者在施暴后最容易产生的心理。青少年一般是主观性比较强的人,在施暴以后,他们不会去寻找自身内部的原因,而会将导致这所有的一切的原因都归根于他人、家庭或者社会。于是,本来处于叛逆阶段的心理情况变得更为糟糕。当叛逆心理不断被暗示和强化后,有过施暴经验的青少年可能会仇视自我以外的一切,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针对他,与他过不去。
3、心理塑造很难协调,可能导致抑郁、心理扭曲,严重者可能导致变态心理和精神分裂。
正如上面所讲到的,青少年是人格、心理塑造的黄金时期。当实施暴力以后,因为心理塑造的的作用,他们会在内心进行自觉或者不自觉的心理调整,以求能找寻一个相对的平衡点。可是,当这努力失败后,人性趋利避害的本能会让他们随波逐流,任其心理的发展。失去平衡的心理会偏离正常的心理发展轨道,心理的紧张与不协调就会导致内心抑郁与心理扭曲,严重者可能导致变态心理和精神分裂。
以上的心理问题最终会更加加重施暴者的暴力倾向,最终导致施暴者酿成犯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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