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
www.110.com 2010-07-13 09:53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主管全国刑事审判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近日建议,调整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延长严重经济犯罪的刑期。这是张军近日做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该院师生作题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适用”的演讲时透露的。
根据1997年通过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的起刑点是5000元,对应的刑罚则从十年以上直至。但近些年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中,涉案金额远超起刑点。
“1997年的5000元和2009年的5000元不是一个概念,但立法到现在没有变化。”张军指出,按照刑法规定,从10万到上亿,量刑区间是一样的,老百姓会问,为什么几百万的判了死缓,几个亿的不判处死刑?个案的公正与司法的随意之间的矛盾明显暴露出来。
- 上一篇:贪贿犯罪起刑点要"水涨船高"?
- 下一篇:儿童失踪案一律立为刑事案件
相关文章
- ·粮食系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特点
- ·浅议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拒不认罪
- ·审讯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前检察官应做哪些准备
- ·应上调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
- ·关于防范和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境
- ·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女性贪污贿赂犯罪突出现象不容忽视
- ·贪污贿赂犯罪的预防和控制
- ·关于防范和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境
- ·浅析贪污贿赂案件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心理特征及
- ·浅谈贪污贿赂犯罪中赃款的证明效力
-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应增加贪污贿赂犯罪
-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立案前的审查方法
- ·粮食系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特点、手段及侦查
- ·关于共同做好国有企业中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
- ·应上调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
- ·应上调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
- ·贪污贿赂犯罪
- ·司法考试刑法复习大全——贪污贿赂罪
- ·司法考试刑法贪污贿赂罪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