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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犯罪贴上“标签”火速结案
www.110.com 2010-07-13 09:54

  本报讯 记者郑思琪、通讯员石亚明报道:一张小小的标签,竟可以让原本普通的刑事案件,享受到“VIP”待遇。被贴上这张标签的案件,从公安立案到检察院所需耗费的时间,可由原先的半年左右,减至不超过一个月!

  昨日,记者从首创该“标签”办案机制的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一制度自上月试点施行以来,至今共有3宗案件享受到VIP待遇。东莞二区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标签”办案机制仅适用于部分轻微刑事案件,目的是为了提高此类案件的诉讼效率,并最大限度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轻微刑事案立案到起诉18天

  今年9月6日,犯罪嫌疑人程某在大朗镇长富三街伺机抢夺。当被害人杨某经过此处时,程某趁其不备,抢走了杨某的手提胶袋,内有价值4700多元的物品。大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当场将程某抓获。

  被抓个现行,犯罪嫌疑人程某很老实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查清基本案情后,大朗公安分局于9月11日将该案移送东莞第二市区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移送前,这宗案件的卷宗被装入了一个特殊的档案袋。与普通的档案袋不同,这个特殊档案袋的左上角贴着一枚白色的椭圆形书签,上面印着“启动快速处理”字样。

  收到这份贴着特殊标签的档案袋后,东莞第二市区检根据“标签”上字样的提示,迅速启动“快速处理”机制。案件承办人经过审阅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复核案件证据等程序,在受理案件的当天即决定对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批捕;移送起诉后,两天内快速将案件起诉至法院。经此流程,这起案件从检察院立案到起诉仅用了18天时间。

  “标签”后半年流程一月搞定

  为何程某抢夺的案件,能够享受到特殊的VIP待遇?

  东莞二区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能够享受到这一待遇的案件,主要指那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实施了被指控犯罪,适用法律无争议的案件。而程某所实施犯罪的案件,正是因为符合相关条件,才被贴上标签,得以“快速处理”。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这一“快速处理”机制的特殊性不仅在于它缩短了此类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时间,而且其缩减的时间贯穿了公安、检察院、法院等三个办案环节。

  按照正常的流程,公安机关在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前,其搜集相关证据、材料的时间,约为1个月;检察机关从受理案件到决定批捕,再到移送起诉,前后也需耗时4个月到7个月不等;而到了法院,一审从立案到判决需要时间差不多为一个半月。

  而采取了“快速处理”机制后,案件停留在公安的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在检察院不超过19天,在法院适用了不超过20天。相比原有的案件操作流程,其时间得以大大地缩短。

  轻罪从快办避免刑期倒挂

  据悉,目前这一“快速处理”机制仅在东莞市大朗公安分局、东莞第二市区检以及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之间试点操作。该机制自今年9月施行至今,共有3宗案件享受VIP待遇,其中两件在一个月内便完成了公安立案到检察院起诉的过程。

  除了可以提高公检法部门之间的诉讼效率,东莞第二市区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试行的“标签”办案机制,还有利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据介绍,现实操作中,轻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通常被追究的刑事责任较轻,并且其刑期从被羁押之日起就开始计算,这个时间包括了公安侦查、检察院批捕起诉、法院审理的全过程。在此背景下,对于轻微刑事案件从快办理,也可以避免出现“刑期倒挂”的情况出现,即罪嫌疑人的被羁押期限超过其所应判罚的刑期。

  ■相关链接

  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类型:

  一、特殊主体的犯罪,主要包括在校学生、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因年龄、身体原因需要社会照顾的弱势群体的犯罪;

  二、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主要指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过失犯、预备犯、中止犯、、等犯罪情节较轻、没有给社会造成很大危害后果的犯罪;

  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过的犯罪,主要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有自首、、防卫过当、紧急避险等法定从轻、减轻犯罪情节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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