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 > 刑事动态 >
上市企业"光明家具"冯永明 确认被依法刑事拘留
www.110.com 2010-07-13 09:54

  黑龙江省伊春市政府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布了伊春光明集团实际控制人冯永明涉嫌犯罪的情况。据介绍,冯永明及女儿冯丽嘉已于今年9月26日被伊春市公安局刑事,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经有关部门侦查查明,冯永明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冯永明、冯丽嘉涉嫌职务。两人已于2008年9月26日被伊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侦查审理中。

  伊春市政府秘书长白波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冯永明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也没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串通个别人,非法将光明集团公司所有制性质由国有变更为集体,然后通过采取挂名股东的方式,在外省将各企业股权经多次转让,非法将有效资产的控股权变到个人控股公司名下。在将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为空壳,留下几亿元债务和巨额亏损后,又多次行文要求将企业交给市政府。

  据介绍,伊春光明集团的前身为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伊春市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1992年,组  建伊春光明家具集团公司。1993年,集团公司以家具为主业,组建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家具),并于1996年4月在深交所上市。

  1997年,光明集团公司改制为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集团公司持有股本总额的36.9%,股权由伊春市政府委托光明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持有。

  目前,伊春市委、市政府已指定光明集团党委行使管理权,并成立了光明集团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股改工作组、生产经营指导组和清产核资工作组,现已进驻企业协助工作。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