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 > 刑事动态 >
三轮车肇事获刑六年 哈尔滨举行交通肇事公判会
www.110.com 2010-07-13 09:54

 哈市首次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判

  三轮车司机肇事逃逸被判六年

  本报14日讯 李进胜 记者 吴颖 今天,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公判大会,刘立民、马松滨等5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得到法律公正的制裁,最高判处六年。
 
 
 
这是今年以来哈市首次召开的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公判大会。

  今年哈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是因个别驾驶人严重缺乏必备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导致一起起重特大交通事故不断发生。今年前9个月,哈市共发生特大交通事故13起,共造成52人死亡,21人受伤。分析原因,主要是交通参与者视“交通安全法规不是法”,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今年前9个月因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上路行驶和无证驾驶肇事造成129人死亡。

  1、被告人马松滨,男,28岁。

  今年4月30日21时20分,马松滨醉酒后驾驶灯光系统不合格的黑R54888号宝来轿车在哈市香坊区文昌街由北向南行驶至257号处时,将由西向东过横道的行人于秀峰(女,31岁)撞倒。事故发生后,马松滨驾车逃离现场,造成于秀峰重伤的交通事故。法院依法认定马松滨犯,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赔偿于秀峰经济损失近10万元。

  2、被告人曲明明,男,23岁。

  今年2月6日15时20分,曲明明醉酒后驾驶黑A47600号福特牌轿车,在哈市道里区城乡路由西向东超速行驶至城乡路188号处时,因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致车辆失控,驶入辅道,将在辅道内骑自行车的吴淑芬(女,51岁)撞倒,造成吴淑芬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法院依法认定曲明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25856.11元。

  3、被告人刘立民,男,31岁。

  2005年1月2日5时30分,刘立民驾驶08齐市16032号农用车在哈市香坊区哈成路丁家桥附近,将晨练的丛喜贤(女,65岁)、张连生(男,74岁)撞倒,肇事后刘立民驾车逃逸。造成张连生受伤、丛喜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后经上网通缉,刘立民在天津被抓获。法院依法认定刘立民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6万余元。

  4、被告人刘向波,男,32岁。

  今年3月21日21时30分,刘向波醉酒后驾驶黑AF7640号松花江面包车,在哈市道里区江南中环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江南中环路蒋化路段时,因其采取措施不当,将同方向行走的行人王绍山(男,55岁)撞倒致伤。法院依法认定刘向波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赔偿经济损失21万余元。

  5、被告人纪洪亮,男,34岁。

  今年1月9日9时许,纪洪亮驾驶蒙E35165号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新利线李海屯林海综合商店门前,与对向行驶的邵延龙驾驶的吉A·C4253号农用车相遇时发现险情,由于他采取的制动措施不当,车辆侧滑失控致两车相撞,造成邵延龙及农用车乘车人李宏涛死亡,纪洪亮及农用车乘车人李井清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法院依法认定纪洪亮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宏涛等7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2万余元。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