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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州原邮政局局长受贿被判五年
www.110.com 2010-07-13 09:55

 7月2日,江苏省通州市法院一审以判处该市邮政局原局长徐跃五年,并处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5月,徐跃担任通州市邮政局局长。2006年8月至今年2月间,徐跃利用职务之便,在单位相关营业室改造工程、内部人员调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某装潢公司项目经理张某及内部职工刘某、杨某的贿赂款共计10.5万元。主动投案后,徐跃所收赃款,其家属已全部退清。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跃在受聘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并从事公务管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在案发前主动向纪检部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并退清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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