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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他人并抢劫财物 假民警获刑5年
www.110.com 2010-07-13 09:55

   金阳时讯消息 一青年身着警服冒充派出所民警,以抓卖淫嫖娼为名向他人索要现金,又强行将他人摩托车骑走。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以,判处这个假民警5年,处2000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9月19日,方某(现年17岁,思南县人)身着警服,冒充是头桥派出所民警,将正在与卖淫女谈价钱的龚某抓住。因龚某也是思南县人,方某以看在老乡份上为名,说可以放龚某一马,但龚某必须“意思一下”。深信方某是民警,龚某立即掏出仅有的140元给方某。
    次日晚上8时,两人在中天广场相遇。方某不顾龚某的反对,强行将龚某的摩托车骑走。随后,龚某将此事向公安机关反映。21日,方某被警方抓获后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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