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吴旦飞
法 官:你叫什么名字?
被告人:(低头不语)
法 官:你今年几岁?
被告人:(低头不语)
…………
法官一连几句讯问,坐在被告席上的吴旦飞就是不说半句话,始终保持沉默。整个庭审没有记录到吴旦飞的片言只语。
从吴旦飞被刑拘到现在,无论在公安关还是检察院公诉关,直到法院审判关,被告人吴旦飞就一直是这付摸样。
无奈,法院审判关得到的是被告人的零口供。那么,零口供难道就定不了被告人的罪了吗?当我们欣开厚厚一叠的刑事侦查卷时,读者可从吴旦飞的所作所为中寻找到了答案……
案发深夜
2006年12月29日深夜,江苏省海门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突然接到110报案,报案人黄老板向警察叙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二小时前,我经营的鲜花店里来了位约40来岁的男子,该男子称他的公司今天开业,要买五千元鲜花。我一听,来了笔不小的生意,当然要做。于是便按照该男子的要求,将鲜花放在了自己的自备车上,并载着该男子,前往其指定地点。途中,该男子要我在一新村前停车,他要去那里拿些酒。三分钟后,该男子回来了。他对我说,身上的钱带的不够,要我借他750元。到了目的地他会将鲜花的钱一并算给我。我毫无警觉地把750元给了他。接着他又提出要借我的手机用一下,他拿到手机后边向一弄堂里走,便要我将车倒进来。当我把车倒进一院子里后,下车一看便再也见不到该男子的踪影,而且他所指定的那户门根本就是关着的。我找了半天没找着,自知上当,于是便前来报案了。
无独有偶,在短短的十几天内,海门城区竟接二连三有人来报案。受害者有的被骗掉高档香烟,有的被骗了钱的。案犯作案手段相同,而且作案者是同一人。
根据受害者的的描述,从该男子的长相特征、身高等方面分析,侦查人员很快就锁定了出狱不久的刑满释放者吴旦飞。
2007年1月27日深夜,在海门市公安局城区中队办公室,侦查人员召来了黄老板等三名受害人。侦查人员将事先准备好的不同男性正面免冠照片12张,其中有本案犯罪嫌疑人吴旦飞照片1张,分别编为1号至12号,无规则地排列在一张硬纸张上,对三名受害人说明要求后,分别让三名受害人一一辨认。
“就是他!”三人几乎异口同声,吴旦飞终于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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