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就因为对“诈牌”的牌友发出逐客令,结果被对方捅伤致死,凶手潜逃近7年后落网。然而,这位受害人的家人,却在法庭上噙泪为凶手王志湖求情,并安抚其好好改造,王志湖当庭跪地叩谢、泣不成声。
由于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清晰,王志湖致人死亡被判死缓的案件本身似乎议论空间有限,此案真正进入人们的视野,无疑在于家属的真情之举。由此引发的问题在于,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家属向法庭提出有关量刑的建议是否于法有据,该量刑建议属于何种性质,又会对刑事司法实践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典型案例
审判法庭上演人间真情
现年34岁的王志湖,技校毕业后在兰炼二建安装公司当工人。2003年2月7日傍晚,王志湖随朋友一同前往被害人小张的租住屋喝酒、打牌。因其诈牌令小张不悦,双方发生口角继而厮打。而王志湖外出从烤肉摊拿起两把切肉刀返回,将小张捅伤致死。案发后,王志湖仓惶出逃,隐姓埋名辗转多地打工。今年1月,王志湖在广东落网。
得知杀子凶手落网的消息后,小张家人渐已愈合的伤口又被撕开。强忍悲痛,他们平静地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提出总计33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但自始至终都没有向办案机关提出一定要“以命抵命、严惩凶手”。
5月27日,王志湖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兰州中院受审时当庭痛陈,在逃近7年,每日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现在站在法庭反而安心了,并两次面向小张的家人深鞠躬,表示愿为小张父母养老送终。
7月13日宣判后,小张的姑姑颇感惋惜地表示:“主要是不懂法,不然我们可以早早写一封请求书,请求不要判王志湖。”当王志湖被押解出庭时,小张的姑姑走上前含泪对王志湖说:“我们见到你的母亲了,我们并不希望你获死刑。你要好好改造,争取重新做人。”王志湖当即泣不成声,跪倒在地。小张的父亲告诉记者,自己体会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疼痛,现在把王志湖杀了又能怎样?如今,他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浪子回头金不换,就希望他能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释放。
7月23日,主审该案的兰州中院刑一庭法官宋世明向记者介绍,王志湖缘于日常生活中的琐事纠纷,且是酒后激情犯罪,是典型的偶发性犯罪。他归案后,对案发经过和盘托出,其供述与本案现场的物证,以及证人证言能够相印证。结合本案具体情况看,事发时,被害人有殴打王志湖的行为,对案情的引发负有一定过错。提及民事调解时的情况,宋世明说,起初小张的姐姐态度十分坚决,称弟弟遇害后王志湖逃走,其家人却从未出面有赔情道歉之举,如今就是要法律为死去的弟弟和家人给一个说法。因王志湖家人赔偿能力有限,双方所提金额差异较大,没能达成和解。通过做思想工作,调解结束后王志湖的母亲倾尽所能,主动交付了2.5万元的经济损失,并两次前往张家登门谢罪。自始至终,双方都没有过激的言行。纵观全案案情,衡量王志湖的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以及引发的社会危害后果,最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以王志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其家属也主动尽最大可能进行赔偿,应属赔偿较好为由,对王志湖酌定从轻处罚,认定他的犯罪情形尚不属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当记者问及“假设”小张家人早早提交为王志湖求情的“请愿书”,能否影响审判结果,是否还有从轻处刑的可能时,宋世明法官明确表示“已经发生的法律事实,不存在假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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