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球“庄家”坦言散户获利机会基本为零
www.110.com 2010-08-16 17:47
来源:法制网 作者: 日期:10-03-20
今天上午,北京警方对外通报,经过10余天的,警方抓获一名网络赌球“庄家”级人物周某,短短不到2个多月的时间就接受赌资高达300余万元。周某向警方交代,在网络赌球中赢钱的永远是庄家,实际操作中散户最终获利的机会基本为零。
据破获此案的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警方初步掌握的情况,周某以前通过网络赌球时最初也只是个最底层的散户,结果输得很惨。今年年初,他在境外网站上发现一个出租网络赌球平台的信息,每月交纳数千元成为二级,发展下级代理及散户。周某将钱汇给对方,随后在“金沙”和“皇冠”网上分别开通了两个网络赌博账号,随后他联系上平时经常赌球的熟人,许诺通过自己的代理进行网络赌球只抽取很低的佣金。就这样,周某发展了两个三级代理,后又有数十名散户成为了三级代理的下级,先后下注达300余万元,周某通过抽取佣金和作为“庄家”,直接与散户对赌,非法获利6万余元。
据周某交代,与其他赌博方式一样,赌球是“庄家”稳赚不赔的生意。根据网络赌博的游戏规则,如果对赌10场球赛,散户只有赢6场以上才能获利,而“庄家”则是5场就可保本,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散户最终获利的机会基本为零。对于其中的原委,周某称,因为在实际的比赛中基本不会出现散户全部猜中的情况,而且即使一部分散户赢钱了,但还有一部分赌其他比赛的散户会输钱,而 “庄家”无论输赢都可以获取佣金。此外,通常情况下“庄家”会让散户在头一两场尝点甜头获点小利后,后几场都是“庄家”坐地收钱。他还透露,由于国内联赛的部分场次比赛受假球等问题影响,所以一般玩家很少下注中国联赛。。
目前,周某已经被警方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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