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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房介公司两年诈骗3300万元
www.110.com 2010-08-16 17:48

来源: 作者: 日期:08-11-11

在一般人看来,房介公司只是个二手房买卖的平台,它们为卖家发布信息、为买家办理手续,从中赚点“手续费”而已,做的是小“买卖”。然而,广西广屋房产置换有限公司(下称广屋公司)总经理岑庆等人,却利用房屋中介这个平台大玩 “蛇吞象”,两年时间内就诈骗3300多万元,致使许多卖房者和买房人被骗得倾家荡产。

  2008年9月18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全国最大的二手房中介诈骗案作出宣判,广屋公司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100万元;岑庆犯诈骗、,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80万元;杨仲平、陆春松、曾德文、陈燕等4名同案犯,犯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帮助毁灭证据等罪,分别被判处2年至11年不等。

  买卖房者都被套牢

  在南宁某大学任教的黄女士,想给父母买套二手房安度晚年。2006年5月,她从广屋公司了解到,教育路有一套二手房,地段、面积及房价都较合意,便经广屋公司联系与房屋卖方李某联系上,双方很快达成交易。

  按照李某的要求,黄女士一次性将29万元购房款交给了广屋公司,之后委托广屋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然而广屋公司却一拖再拖。黄女士多次试图联系李某签协议,而广屋公司却一直称李某没空。

  黄女士决定自己寻找李某。通过小区的物业公司,她了解到李某的房子是二手房,原来的房主叫古某。黄女士找到古某,古某称,2005年4月他将该房以29.5万元卖给李某,李某于2005年5月即办好过户手续并收取了房屋。黄女士立即与银行方联系,却意外获知,至2006年5月,李某已欠交按揭款4个月了,银行正向法院,要拍卖李某的房屋 ——也就是黄女士买下的这套房屋!

  黄女士决定要找到李某,可李某究竟住在哪里呢?黄女士到房产局查档案,发现李某名下有3套房子,全部是在20 05年5月左右按揭购买的,除了卖给自己的位于教育路的房屋外,另外两套房屋一套在衡阳路,另一套在新竹路。

  然而在这两个地方仍找不到李某,黄女士经多方联系,终于找到了李某位于新竹路的房屋原房主、也是一位教师的王女士。说起房子,王女士十分生气,因为她房子卖给李某一年多,却一直拿不到全部房款!

  原来,2004年2月,王女士欲将这套房屋售出,便在广屋公司发布售房信息后,很快一位业务员与她联系,告诉她有一名叫李某的女子愿意购买她的房子。随后,王女士与广屋公司签订了委托售房合同,约定成交价为31.8万元,首付 20%,余额2个月内付完。当天广屋公司代买主支付给王女士6.3万元首付金后,王女士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了广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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